“无缝隙对接与治理术”:社会治理创新的路径及逻辑
——基于江西省“安置帮教模式”的案例分析
2018-07-16刘建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机制
刘 建
(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一、问题的提出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这一概念以后,社会治理日益成为学界探讨的热点话题。安置帮教作为一种引导特殊群体重新走向社会的治理机制,在当前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提升特殊人群管理与服务水平,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梳理现有文献发现,学界对于安置帮教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安置帮教的定位、问题及改善路径的探讨。有研究者通过比较借鉴中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认为刑满释放人员的回归指导和出狱保护主要有两种模式:欧美国家的出狱人保护制度及东亚地区的更生保护制度,而基于政府主导下的安置帮教制度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机制。[1]有研究者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视角上,针对当前我国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部门衔接不足、社会力量参与有限”等问题,认为我国安置帮教工作应该从“拓宽安置帮教工作领域、创新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专门的安置帮教基金及加快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等层面加以改进。[2][3]在为数不多的文献中,有研究者从生命历程的视角下,认为与“惯常司法实践依据‘破坏—屏蔽—恢复’的指导原则强调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不同,安置帮教工作遵循‘诊断—干涉—重塑’的运行逻辑对侵害者进行改造,为切实提升安置帮助工作的社会治理效应,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不竭动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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