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涵养企业家成长“生态湿地”
2018-07-13关健宏
董事会 2018年5期
关健宏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首次提出“国有企業家”;2018年3月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新时代天津需要更多企业家大展拳脚,需要企业家精神生根成长。党的十九大闭幕不久,天津市召开企业家工作会议提出,要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让天津成为企业家创业“高地”、成长“湿地”和心灵“港湾”。天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提出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等8项具体措施。这项被称为“津八条”的规定提出,天津将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到2020年培养100名以上具有国际视野、善于国际化经营管理、具有一定国际市场影响力的企业家,1000名以上经营业绩突出的知名企业家,1万名以上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企业家。
事实上,作为近代工业发源地之一,天津并非是一个缺少企业家基因的城市,曾经诞生的企业家队伍繁若星辰。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互联网时代,在第三产业比重、民营经济比重等经济指标上,天津逊色于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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