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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经》的作者

2018-07-12闻衰

文史杂志 2018年4期
关键词:鲁国诗经论语

闻衰

自《史记》《汉书》提出孔子“删诗”说以后,《诗经》学界(特别是入唐以后的《诗经》学界)渐掀波澜,且大致可分作壁壘分明的两派。一派如郑玄、赵岐、欧阳修、朱子发、郑樵、周子醇、王应麟、顾炎武、马端临、赵翼、赵坦、王崧等,赞同史迁、班固之说;另一派如孔颖达、朱熹、叶适、王士稹、朱彝尊、崔述、方玉润、魏源、李悖等,反对史、班之论。这场论争一直延续到当代。

一、“删诗”说的是提出与附和

我们先来看看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里是如何提出“删诗”说的:

孔子语鲁大师:“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纵之纯如,嫩如,绎如也,以成。”“吾自卫反(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日:《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

我们再看《汉书·艺文志》的记载:

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

应该说明的是,《史记·孔子世家》里那段孔子“自卫反鲁……”的话,是引自《论语·子罕》的。其云:

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这里的意思是讲,孔子说:“我从卫国回到鲁国,把音乐整理出规范来,这才使《雅》《颂》都得到了各自的位置。”

综合上述典籍记载,我们可以获知:在孔子时代,从上古流传下来的古诗大约有3000余篇。孔子于是以礼义为标准,以合乎音律为取舍,删削为305篇,又按《风》《雅》《颂》的分类编定次序。而从郑玄《六艺论》(《诗谱序正义》引)到王崧《说纬·孔子删诗条》,长达一两千年的“删诗”说支持者还从四个方面分别阐述其“删诗”合理论。

第一,明末焦竑在《集氏笔乘》续集卷四里说,他从《左传》《国语》等先秦至汉十余种古书里发现的90余首逸诗即属孔子删汰下的两千多首古诗中的一部分。(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第二,《诗经》本有《小序》511篇(即有诗511篇),孔子就此删削得305篇。

第三,从“正乐”(使音律协调)立场出发,而得声者305篇,不得声者则去之,是为“删诗书,正礼乐”。清人毛奇龄说:“正乐即正乐章也,正《雅》《颂》之人乐部者也。”(转见刘宝楠:《论语正义·子罕》)

第四,凡作诗者历史可考,且诗的意义可探寻就保留,否则便删除之。(以上四点参见施宣圆等主编:《千古之谜——中国文化史500疑案》,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二、对“删诗”说的非难与反非难

从孔颖达中经朱熹至崔述等非难“删诗”说者也主要从四个方面阐述自己的看法。

第一,《论语》作为孔子言行的第一手权威记录(为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所记),虽见有孔子鼓吹《诗》三百的许多言论,但却没有明白提及他动手删诗、编诗这样的大事(即便《子罕》篇里有“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之句,也不视作“删诗”的同义语)。孔子一生讲究“正名”,如《诗》三百确系他亲手删选编定,即便他来不及述说,其弟子也决不会予以遗漏的。

第二,《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有吴公子季札于该年(即周景王元年,公元前544年)到鲁国观乐,鲁国为季札演唱的诗,有《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豳》《秦》《魏》《唐》《陈》《郐》(即《桧》)《小雅》《大雅》《颂》。其目录与编排次序与今本《诗经》大体一致(只是十五《国风》缺《曹风》,《豳》以下至《郐》的次序也有异)。时孔子只有7岁(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即公元前551年),是难以担当删诗重任的。这也说明,在孔子7岁上时,《诗》三百即已被他人编定了。再说孔子在《论语》里一开口就说《诗》三百,足见“三百”是《诗》的原有篇数,并非孔子删减而成。

《纂图互注毛诗》(宋麻沙书坊本)

第三,按《史记·孔子世家》的记载,孔子删诗当在从卫国返回鲁国之时,为鲁哀公十一年,即公元前484年(参见刘宋裴驷:《史记集解》),此时孔子已69岁(清人方玉润《诗经原始》也说:“夫子反鲁在周敬王三十六年,鲁哀公十一年,丁巳,时年已六十有九。若云删诗,当在此时。”),正是八方碰壁,如“丧家之犬”。而删诗、编诗,须以“弦歌之”方会使“乐正”。但以当时孔子的情形,是无力完成需要巨大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的这项工作的。何况在当时王朝、诸侯都使用《诗》,小学、大学都学习《诗》的氛围里,孔子即便能够删诗,又有谁会听从呢?(参见杨向奎:《孔子“删诗书、定礼乐”与礼乐文明》,《文史知识》1986年第12期。)

第四,司马迁说孔子删诗的基础是“古诗三千余篇”,孔子不可能大笔一挥,即将其中十分之九的诗删去,只取十分之一;而先秦古籍中所保存的“逸诗”并不多。赵翼《陔余丛考》拿《左传》《国语》引诗数与现存《诗经》相比照,发现二书引诗不见《诗经》者仅为305篇的二十分之一。因此可推论出史迁之说不足凭信。(参见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

现代学者中,也有不少对“删诗”说持怀疑或反对态度的。

杨伯峻注《论语·子罕》说:“孔子的正《雅》《颂》,究竟是正其篇章呢?还是正其乐曲呢?或者两者都正呢?……孔子只‘正乐,调整《诗经》篇章的次序,太史公在《孔子世家》中因而谚孔子曾把三千余篇的古诗删为三百余篇,是不可信的。”(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说,《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以弦歌《诗》三百可能是事实,但关于孔子“删诗”的话则是不可信的。“《詩经》最后编定成书,大约在公元前六世纪中叶,不会在孔子出生以后。孔子不止一次说过‘诗三百的话,可见他看到的是和现存《诗经》篇目大体相同的本子。”

蒋伯潜、蒋祖怡在《经与经学》(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一书里指出,后人往往以为孔子以“贞淫”为删诗的标准,可是在事实上,《诗经》里却有许多淫奔之诗(以《郑风》《卫风》为代表),至少占现存三百零五篇中的五分之一。因此,他们“颇疑删诗之说之不可信,此三百零五篇如已经过一番有意的编纂,则其事恐在孔子以前,或即所谓‘太师等的工作吧!”在这里,蒋伯潜、蒋祖怡用以推理的前提似乎不当,即不应以后人“以为”为前提,而应该以孔子“以为”为前提。如果以孔子“以为”为前提,我们就会发现,孔子是否以“贞淫”为删诗标准,则至今尚难定论(因为对一部《论语》,各有各的解读)。而拿别人对孔子的看法或者事实上并不确切的孔子自己的说法来作为评判孔子“删诗”说的依据与出发点,其所做出的推理、证明等一系列工作便自然会给人一种“白忙乎”的感觉。

孙绿怡在《文学肇始》(中华书局1997年版)里则由《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记季札观乐之事推想到:“‘诗三百在季札观乐之前就已有了一个公认的定本,否则各诸侯国间以《诗》为外交辞令、大夫们引《诗》断章取义的做法就很难成为现实了。可见《诗经》的编定,非毕其功于一役,是经过长时间的挑选、加工及增补才成书的;而编订整理的工作很可能就是由乐师、乐工们来做的,《诗》是乐师们排练演唱的歌词底本,也是乐工们代代相传的曲目依据。”

现代学者中,支持史迁“删诗”说的,可以以董运庭为代表。他在《〈诗经〉学与“诗本义”》(《武汉教育学院学报》1997年第1期)一文里重点谈了三个观点。

第一,根据《汉书·艺文志》所记周代采诗程序,“行人”所采之诗是经过太师“比其音律”以后才“闻于天子”的。既已“比其音律”(按乐曲特点作了处理),便不会是杂乱无章的,所以,《风》《雅》《颂》以及十五《国风》便自会因乐曲特点而区分开来,以致季札在鲁国所观的“周乐”的轮廓竟会与今本《诗经》大体一致。“但是,这并不能作为确凿的理由否定司马迁记载的‘删诗之事。我们无法断定,鲁国乐工为吴公子季札演奏的‘周乐只有三百篇或三百零五篇,也无法断定,所演奏的篇目、内容与今本《诗经》是相同的。”

第二,与此相应的是孔子在《论语》里多次提到的关于“《诗》三百”或“诵《诗》三百”的问题,“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孔子指的是经他本人‘删后的定本;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孔子搜索到的各种写本的《诗》皆大抵三百之数,而其总篇数为三千,孔子经过三个步骤作了删汰、整理,遂成定本之三百篇。”董运庭强调说:“我们并不是执意要维护孔子的‘天纵之圣的权威和专利,只是认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不可轻易否定司马迁《史记》所作的记载。”

第三,至于“司马迁记载的孔子‘删诗之说,既符合《诗》三百篇本来是乐歌歌词的特点,同时,又抓住了儒家之所以能把一部乐歌的歌词集改造成一部经典的根本原因,所以历来信之者居多,持否定论者毕竟只是少数人。”

三、孔子应是《诗经》整理者之一

我们注意到,古往今来的许多对孔子“删诗”说持怀疑或反对论者,不论其言辞多么激烈,态度多么坚决,理由多么充分,但是都承认孔子参与了《诗经》的整理工作,对今本《诗经》的成书有着重要贡献。

如孔颖达即有云:《诗》“时经五代,篇有三千。成、康没而颂声寝;陈灵兴而变风息。先君宣父(指孔子),厘正遗文,缉其精华,褫其烦重,上从周始,下暨鲁僖,四百年间六诗备矣。”(《毛诗正义·序》)

又如朱熹云:“孔子生于其时,既不得位,无以行劝惩黜陟之政,于是特举其籍而讨论之。去其重复,正其纷乱,而其善之不足以为法、恶之不足以为戒者,则亦刊而去之,以从简约,示久远,使夫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者师之而恶者改焉。”(《诗集传·序》)

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关于周代社会的商讨》(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一书里针对范文澜在《关于中国通史简编》(载《新建设》,第4卷第2期)一文里关于《诗经》的观点发表看法说:

范先生也很尊重《诗经》,认为“从来无人怀疑”。但其实《诗经》是很可以“怀疑”的。虽然不能说是“后人伪造”,但必然是经过后人修改润色,整齐划一过的东西。例如从时代来讲,从周初至春秋末年,有五六百年之久;从地域来讲,从黄河流域至长江流域,包含着二十来个国家,从作者来讲,《国风》取自各国民间,《雅》《颂》取自朝廷贵族;但诗的体裁大体上是一致的,用韵也是一致的,而在《国风》中竟找不到多少民间方言。请把《楚辞》和《诗经》一比,更可以使我们增加疑问。《楚辞》(汉人作品除外)是楚国一国,少数人的作品,用韵虽然一致,而体裁便有不少的变化:《离骚》与《招魂》不同,《九歌》与《九章》有别。地方色彩的浓重,民间方言的众多,都是一眼可以看到的。把这两者一对比,便可以看出《诗经》的问题了。《诗经》毫无疑问是经过删改的。古人说“孔子删《诗》”,我看不单纯是孔子一人,那是经过先秦儒家不少次的删改和琢磨的。假使范先生能够承认这个见解,那么我们便可肯定地说:《诗经》是不能够予以全面信赖的。经过删改的东西,必然要带上删改者的主观意识和时代色彩。因此,《诗经》的引用,便必须经过严密的批判。

郭沫若对《诗经》是抱“很可以怀疑”态度的;而他之所以怀疑,是因为《诗经》是“经过删改的”。不过,他虽然不赞成“孔子删《诗》”说,却毕竟认可孔子是删《诗》者之一,没有抹煞孔子应有的功劳。

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一)》则写道:

公元前484年,孔子周游列国后,回到了鲁国,开始他的著述工作,同时也整理过《诗经》的乐章,使“雅、颂各得其所”。他还利用诗来教育门人弟子,并且强调诗的实际用途,这对《诗经》的保存和流传是有作用的。正因为孔子与《诗经》有这样密切的关系,汉代人才把他附会成为《诗经》的最后删订者。

在这里,游国恩等认识到汉人之所以会提出孔子“删诗”说的两大历史原因(第一,孔子整理过《诗经》乐章;第二,孔子利用《诗》来教育弟子,扩大了《诗》的影响),他们的解释应该说是比较冷静与合理的。

阴法鲁在《经书浅谈·诗经》(中华书局1984年版)里也指出:

在孔子之前,《诗经》的规模已大致定型,这是经过长期流传整理所保留下来的成果,并不是孔子删诗的结果。但孔子是整理过《诗经》的。他说,他从卫国返回鲁国(事在前484年),“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可见在这时以前,《雅》《颂》曾出现混乱情况。孔子整理的《诗经》底本大概是鲁国乐官所保存使用的底本,整理工作也许是他和鲁国乐官太师挚合作进行的。

阴法鲁是从孔子“正乐”的层面来肯定孔子整理《诗经》之功的。而他提出的孔子所用底本问题以及与太师挚合作问题(显然是受了《论语》有关叙述的启发),则进一步丰富了前人关于孔子在音乐方面对《诗经》所作贡献(这即便在反对“删诗”说者来看,也是承认的)的研究。

我们认为,就《诗经》学研究的现状来看,目前比较能为学术界接受的观点是:《诗经》的编辑、加工直至最后成书,大致经历过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经历过许多环节,有不少人参与其间;但必须承认,孔子甚或包括他的弟子当是主要参与者之一(可能是后期的主要参与者之一)。至于孔子单独完成删诗、编定工作的说法,现在看来尚有不少缺陷需要弥补,有不少问题在等待更加完善与科学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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