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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法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分析

2018-07-12关森月郑新娜

时代金融 2018年29期
关键词:经济法义务机关

关森月 郑新娜

(沈阳工学院,辽宁 抚顺 113000)

一、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经济法律关系体现在所有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它是受法制约束关系中的一种。它所带来的特性是其他关系所不能替代的,在所有的法律关系中,它具有理论性,是一种有理论性的社会经济关系。在所有法律关系中占上层指导领域,这是不可质疑的。但作为同样调控经济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其理论性远在经济法律关系之下。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经济标准和利益,没有经济标准和利益所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承载就不存在,更不能形成调控经济活动的经济法律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组成有很多。我国政府机构、我国公民以及公司机构是经济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本质通过其外部特所表现。在我国的经济活动中,经济法主体具有庞大的数量,多种多样的类型,所以经济主体利益性具有外在化的体现:经济利益的和谐发展依靠于对经济法主体的维持和发展,稳定的社会公共利益也依靠于对经济法的维持和发展。其特点表现在三个方面:

1.我国的政府机构对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要部分有着主导性。经济法体现在国家对于经济法的干预,主导性的前提是指在所有经济法律关系中,必须有一方的主体为政府或者相关经济管理机构,另一方可能是企业的经济组织和公民占主体,不同的是相对于经济组织和公民,政府和管理机关具有优先权,优先权是指政府及相关机关优先享有经济管理权,如优先处置权、社会协助获得权、有效推定权等。

2.经济法律主体具有独立性。经济法体现在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国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前提是维护,保证社会公共利益并保证市场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在对经济管理权行使之前政府及其相关机关应考虑经济法律主体的独立性,企业事业单位是独立的个体,同理个人单位也是。并不依附于政府及相关机关。

3.主体具有法定性。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的体现叫经济法,因此,参与法律关系的人,参与法律关系的时间,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的方式,都由经济法所决定。所以经济法的本质是规范确认国家对经济活动干预的法律,也保证了对经济活动合理干预的需求。所以政府及相关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制度进行干预,这是非常重要的[2]。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实质分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主体应承担的义务,它在所有的法律关系中占第一地位。对于经济法律关系来说,一个主体的经济义务是以另一主体的经济权利为依靠的,一个主体的经济权利是另一主体的经济义务的体现。其中,经济权力是经济权利的一种,经济权利是指政府及相关机关和社会经济活动企业的管理权利。经济权力的基础是相关经济机关或社会经济活动企业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其行使相关职权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由经济法赋予的。本质上属于经济管理的职权。它有三个方面特征:

第一,主要部分具有特定性,是指只能有相关机关或相关活动企业才能行使经济权力,其他没有这种特性的组织没有这种权利。

第二,法定性和规定性。对于相关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制度执行;对于社会经济活动企业来说,它的权力表现在个人制定的合同或约定通过制定的章程表现出来,如果滥用法定性和规定性则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所以必须严格行使经济权力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第三,积极性。表现在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预方面,所以相关经济机关对于权力的使用应积极,表现在对问题的探讨和解决。对于经济活动的团体也是同样,对于发生的利益冲突应积极的进行协调和解决。

(三)怎样避免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关系有其主体相对也有其客体。如果没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行使及履行也就没有了意义。对于经济法律关系来说,其客体又不同,主要包括主体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义务所对应的载体。有不少研究人员认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品、人的行动、无形资产等。这是非常错误的看法,因为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法律。人的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所以法律对经济法律关系应严格要求和控制并有长远打算和深思熟虑。另一方面行为必须是代表物质经济利益、资产效益或者是能带来一些经济利益的行为,不包括物品、知识产权等。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

(一)管理关系和协作关系相统一

经济管理关系和协作关系是靠经济法调节的,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差别,管理关系和协作关系是相互作用分割不开的,它们既有差别又相互统一。管理关系主要体现在国家对经济活动的调控,协作关系是指各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作用。经济法的权利和义务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立管理关系和协作关系,这都依靠于国家的保障从而得到实施。可以说,没有管理关系和协作关系就没有经济法律关系。

(二)以经济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在所有的法律关系中都是以相关人的享有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为内容的。同样在这种关系中二者也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其中参与者的经济利益也需要相应的内容来反映和体现。

(三)经济法律关系应采取书面的形式表现

经济法律关系怎样来产生和变更的内容等若无其他规定需要口头约定,其他要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来记录,从而体现经济法律关系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也可作为发生错误和问题时的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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