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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财税风险及外签合同对策

2018-07-12陈福俊

时代金融 2018年29期
关键词:赋税计税财税

陈福俊

(陕西省空港综合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陕西 西安 712000)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相关规定,我国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进行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改革。由于我国的建筑行业在自身业务方面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成为营改增政策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项目。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虽然从表面上看实现了赋税的降低,缓解了资金压力,但同时也增加了它们的财税风险。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全面分析企业自身可能面临着的财税风险,运用科学的外签合同对策,有效提升企业的整体经营与发展水平。

一、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的财税风险

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纳税过程中,可能面临着比较复杂的计税方式和计税档次。若建筑施工企业不注重科学的税收筹划,极容易出现税收风险。建筑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进项税额取得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纳税过程中,若企业没有获得足够多的进项税额,那么企业就可能承担较大的赋税压力,甚至比营改增实施前的赋税压力还要大。首先,建筑企业难以取得进项抵扣,建筑施工具有工期长,流动性大,施工区域广泛,建筑用材料品种丰富等特点。同时,在材料采购过程中还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部分供应商很可能是个体企业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提供合法的票据。第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建设单位为建筑企业提供材料等问题,即甲供材情况,那么专用票据的获得者将是建设单位,而非建筑企业。第三,人工成本、融资成本产生的利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此外在进项税额的获得过程中,不仅涉及供应商的变换,还要全员普及税法意识以及各项业务尽可能取得进项税票,做到进项应抵尽抵。

(二)发票合规性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过程中,发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尤其是在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更要注重发票管理。通过科学的发票管理,有效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发票合规性,降低纳税风险。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在发票管理过程中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发票管理制度比较混乱,发票管理方式比较落后,发票管理也比较松散。特别是营改增对发票管理的要求普遍较高,建筑施工企业若想规避这方面的风险,就应该注重发票处理的日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证抵扣,否则很容易出现无法抵扣的问题。不少建筑施工企业为了降低赋税压力,往往采用违法手段来进行处理,比如虚开发票等。同时,建筑施工企业的运行具有自身的特点,管理人员缺乏对税收法律的相关认知,特别是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具体指出发票的类型和性质,这就容易出现税收风险。

(三)合同签订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非常关键的内容。科学的合同管理,不仅能够清晰划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施工企业的自身利益诉求,也能够有效降低赋税压力。但当前建筑施工企业缺乏对纳税管理的重视,管理人员也缺乏相应的税法知识,特别是在营改增实施后,管理人员没有及时进行新税收政策的学习和认知,这些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风险。比如建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习惯性在合同条款中不明确注明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很容易造成进项款无法抵扣的问题。同时没有核实对方的纳税人身份,若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税务风险的压力就会转嫁给建筑企业。

二、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财税风险的防控措施

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在纳税过程中面临着比较严重的财税风险,这很容易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的赋税压力,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效益。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财税风险的防控过程中,应该运用科学的防控措施,综合有效地降低财税风险。

(一)科学确定计税方式

建筑施工企业应区分新老项目,针对不同项目分别进行税收筹划,确定科学的计税方式。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要看前期取得发票是否可以抵扣,一般老项目在营业税期间并未要求上游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发票很少,故选择简易计税的较多。新项目要科目筹划哪种计税方式对公司最有利,若简易计税有利,则可在签订总包合同时部分材料选择甲供,或者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这两种方式是税法认可的新项目简易计税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特点,基于经济科学的原则来有效判定合同主体,精确筛选施工技术方案,制定相应的税收筹划方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有效降低企业的赋税压力

(二)严格审查纳税主体资质

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明确对方的纳税身份,为合同签订提供必要的前提。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与发展过程中,可能会与多个主体发生关系。基于此,为有效规避财税风险,合理降低企业赋税,建筑施工企业应该科学判定对方的纳税资质。若建筑施工企业在计税过程中,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则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该率先跟对方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提供,应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这对于进项款抵扣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建筑施工企业还应该要求对方提供一定周期内的纳税记录,判定对方的纳税行为是否良好,有没有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

(三)区别核算不同业务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财税风险的规避与管理过程中,为尽可能降低企业自身的赋税压力,应该将不同的业务内容区别开来,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有效核算。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多个业务,这些业务有可能在一个合同中予以体现。若建筑施工企业缺乏科学的税收筹划意识,很容易将这些业务混为一谈,很容易采用一个标准来进行税款缴纳。如每个地区的分包抵税政策不同,建筑公司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时,若要扣除分包款,需建议分包单位的税款也在项目所在地预缴,这样扣除分包款后预缴可以缓解资金压力。因此,为合理规避财税风险,应该区别核算不同业务,按照不同业务的不同税率进行合理纳税。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财税风险,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财税压力,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

(四)明确结算时间和方式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财税风险处理过程中,还应该明确科学的结算方式,尤其是在合同签订中要体现增值税发票的到位时间、方式,同时明确各种费用的结算时间和方式,明确对方的违约责任,合理保护自身的经营收益,科学降低企业的赋税压力。

三、结论

在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企业可能面临着比较严重的财税风险,为有效保护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收益,科学降低他们的赋税压力,应该加强合同管理,运用科学的税收筹划,综合有效降低自身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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