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遗址保护与展示利用初探
——以贵安新区史前洞穴遗址群为例
2018-07-10王雨晨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规划
王雨晨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北京 100871)
洞穴遗址在我国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类中属于古遗址的一个类别。它是该大类中的一个子类,是一种限定了遗址所处地点类型和年代信息的特殊类别。而这两种限定条件也基本决定了针对该类型遗址的保护规划与展示利用的特异性。洞穴型和露天型是旧石器时期遗址的两种重要类型。露天遗址相对更容易受到侵蚀,文化遗存也较为分散;而洞穴遗址的地形条件则使其更容易保存文化遗存和人类化石;这里提到的史前洞穴包括一般洞穴、穿洞和岩厦等多种类型[1]。
本文将主要从史前洞穴保护的角度出发,探讨对其进行保护规划和展示利用的原则与方法,并结合贵安新区内史前洞穴群的保护规划案例,具体说明在针对该特定类型的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与可能的解决方案。此外,本文也将涉及到不同类型史前遗址保护规划与展示利用所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例如保护、展示建筑的可拆卸性和对遗址本体与环境的最小干预原则等。由于云贵高原的旧石器时代的洞穴遗址往往在新石器时代甚至青铜时代继续沿用,本文将这些洞穴遗址统称之为史前洞穴遗址。
1 史前洞穴遗址特点
自早更新世以来,平原河谷地带的露天居址便已经出现并一直延续,而自中更新世开始,石灰岩山区与丘陵地带的洞穴与岩厦居址开始多见。中国的旧石器洞穴遗址主要分布在纬度较高的北方温带地区,或者是海拔较高的南方石灰岩山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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