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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摊酒铺话当年

2018-07-09刘文治

北京广播电视报 2018年10期

刘文治

儿时家住城南南樱桃园,村里的人大部分是以种菜谋生的菜農。1950年菜地被五四一厂占用盖职工宿舍,厂方拆迁办对被占地户还是比较照顾的,厂方明文规定:凡是本人历史清白、身体健康适龄的中青年,均可以申请自愿转入五四一厂当印刷工人。那时我13岁,父亲60岁,不符合条件。区政府与拆迁办为照顾我家的生活,征求意见后,为我家办了一张营业执照,允许在家里或在路口摆摊卖烟酒杂货。

父母商议后,决定在南樱桃园十字路口西南角摆摊卖烟酒杂货。开始因那时是土马路路面又窄,来往行人稀少,生意不景气。几个月以后,从南方调来大批的建筑工人,援建五四一厂盖职工宿舍,小摊的生意开始红火,由原来每天卖一两条香烟、一二斤酒,上升到每天能卖十来条香烟、七八斤白酒。生意忙家里的人谁也闲不住了,节假日我步入协助父母看摊照管酒铺的行列。

通过几年看摊的实践与观察,我发现买烟的顾客大致分为三类群体:一是蹬三轮的车夫、赶马车的车把式、沿街串巷叫卖的小商贩,收入不稳定,一般买一角五分一盒的福字牌香烟,或一角二分的绿叶牌香烟,或八分一盒的蜜蜂、金鱼牌香烟;二是收入不高但稳定的普通的印刷工人与建筑工人,一般买一角八分一盒的大婴孩、大象、万象牌香烟;三是印刷厂与建筑工地有头有脸的头头们,一般买二角九分一盒的前门牌香烟,或二角四分一盒的恒大、哈德门牌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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