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税改革的几个误区
2018-07-07贾康
中国经济信息 2018年12期
贾康
我坚持认为,要广泛讨论,通过公众参与,在充分承认不同利益集团诉求情况下,寻求最大公约数,寻求现代化的税制解决方案。
中国改革开放新征程中要经受的历史性考验,也是为我们高质量发展构建基础性制度不可回避的直接税改革,是一个热点,也是个敏感问题。在经济社会转轨过程中,直接税的特点特别明显。中国整个社会走向现代化,税制必须走向现代化。中国需要推进直接税方面的深刻改革,这个改革是中国走向现代化一个历史性考验。
美国的税制特点是什么?一百年前进步时代,形成了直接税为主。美国直接税制度的框架的优点是什么?跟高质量发展有关。直接税的调控功能是逆周期的,社会分配方面的功能是促进社会和谐。当然,美国社会有其自身的毛病。如果没有早早确立制度,社会矛盾会尖锐得多。
中国改革开放40年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整个税制是以间接税为主。而间接税是顺周期的,在波动中间推波助澜,再分配功能相当弱。如果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推进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这种直接税的改革,怎么攻坚克难?基本路径已经明确了,要通过立法来解决个人所得税税法的修订,房地产税税法的审批通过,以及研究什么时候可以考虑做遗产的赠与税等等。涉及的细节,未来几十年间会不断讨论。从实际的角度,需要大家一起探讨澄清以下几个误区。
第一,税收万能论。改革开放初期容易有这种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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