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档案治理法治化下的档案行政监管对策
2018-07-07刘东斌吴雁平
档案管理 2018年3期
关键词:管理
刘东斌 吴雁平
摘 要:探讨了档案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实施科学有效监管的方法与途径:分类监管——面对不同组织机构,分类选择不同的监管方法。协同监管——构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分工协同监管的模式。创新监管——改变监管理念,实施阳光监管;改革监管方式,采用多样监管;改善“技管”条件,推行智能监管。
关键词:档案治理;档案行政监管
1 引言
国家档案局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档案治理法治化的目标:“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档案法规标准、高效的档案法治实施、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有力的档案法治保障的档案法治体系,档案法治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1]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将其落实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其最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只有将“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落到实处,才能使“档案法治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所谓“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就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档案法》赋予的监督职能,依法对档案事务和档案行政相对人进行科学的监管。
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往依法监管档案事务和档案行政相对人来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做得并不好,是方法简单,效果一般。主要的监管方法就是实施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简称“行政检查”),也就是我们档案部门常说的档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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