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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团队“水公司”的真面目

2018-07-05魏华杰

检察风云 2018年11期

魏华杰

诈骗团伙成立专业取款团队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诈骗手段也随之“进步”了。利用电话、短信、网络进行的电信诈骗应运而生,而且手段越来越高明,甚至有的团伙还对犯罪进行“公司化”运作,设立专门的取款团队。

本案中的诈骗团伙就有个重要客户,即帮助其转移赃款的“取款”团队,这个团队就是总部位于台湾的所谓的“水公司”。水公司工作流程是,与诈骗集团对接后,派出公司人员到大陆取款,取款后将钱款汇至水公司机房提供的账号,从而将赃款转移。

2016年6月初,被告人陈仕峰、龚佳宏、林英和、潘柏志、吴尚臻和刘鹭健、小蔡、“精虫”(后三人均在逃)等八人陆续加入水公司在大陆的取款团队。按照水公司的规定,取款人员的职责主要是帮助诈骗集团取出诈骗来的钱款,并按取款总额比例计取报酬。

2016年6月5日,周倧琦、龚佳宏、陈仕峰及洪某、小蔡、精虫六人经水公司工作人员安排,于次日从越南偷渡至广西钦州境内后与被告人刘鹭健会合,按照水公司负责人指示执行“取款”任务。按照分工,刘鹭健等人将取到的款项汇总给周倧琦,由周倧琦通过台湾水公司寄给自己取款用的银行卡,再汇给台湾水公司指定的账户。月底时,林英和、潘柏志、吴尚臻三人按水公司负责人指令,从台湾飞抵广州,与周倧琦等七人会合,这样十人取款小组人员均到位待命。

为了加强对取款工作的组织领导,十人对取存款事宜进行了明确分工,确定周倧琦为临时总负责人,负责联系台湾水公司、分发水公司寄来的取款银行卡、记录取款情况、汇总资金后转入台湾水公司账户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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