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草与黄金
2018-07-05于永军
检察风云 2018年11期
关键词:主体
于永军
河南省林县有座山峰叫金香垴。
相传,许久以前山峰下面有座寺院。寺内有铜香炉、铁香炉、石香炉、玉香炉,还有花纹绚丽的金香炉。铜、铁、石和玉香炉就摆在寺殿上,香客进寺即可见到,唯有那只金香炉,谁也没有见过,据说只有寺内历代主持知道放在哪里。
有一年,一位进京赶考的举子路过此地,天色已晚,就在寺内借宿了一夜。第二天上路后,发现不慎带出了寺内的一根铺草,于是举子急忙返回寺里,专程送还。
举子“寸草不沾”,真真君子也!住持和尚深受感动,佩服至极,遂邀请到后院设斋招待。为了表示敬佩之情,秘密让举子一饱眼福,看了一把金香炉。
是夜,举子又在寺内住下。
翌日清晨,老和尚备下饭菜,去请举子用饭,不料已人走屋空,情知大事不妙,急忙跑去看金香炉,金香炉早已不翼而飞……
金香炉的故事是否真实,这里不必去究。但它却留下了一个警人醒世的启示:“寸草不爱爱黄金,薄礼面前难识君。”区区小物什面前,发现不了一个人的真实面目。以此为镜子,打量名利场上的众生相尤其那些受礼受贿的贪官,会发现诸多类举子一般的真人表演——
“人鬼两面”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台上道貌岸然,台下贪赃枉法;人前正襟危坐,人后骄奢淫逸。明明想大捞一把,却装成分文不要的样子;脑袋里想的是以权谋私、升官发财,嘴上却高调当“人民公仆”;实则利欲熏心、毫无底线,口头上却是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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