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杭州互联网法院顶层设计
2018-07-05文刘恩
杭州 2018年20期
文刘恩
互联网法院的渐趋扩围是必然趋势,但是在互联网法院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网络远程审判的在线化与证据认定具型性的误差与冲突,可能影响证据认定的效果;网络远程审判的威严感和震慑作用有所减弱;智能审理系统需要完善提升等。如何针对这些问题设计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完善相关法律和审判规则,改革审理程序与证据认证制度,如何加强智能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施在线审判与传统审判的互相转换,确实保障相关信息的安全性等,是我们面临的十分重要且迫切解决的问题。这需要我们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优化互联网法院顶层设计,推进司法活动中的互联网技术创新与应用。
第一,进一步完善涉网纠纷的管辖权制度。网络空间的全球性和不确定性使得传统的确定管辖权的连结因素与互联网行为不再有稳定的联系,因此,可以参照《仲裁法》约定仲裁的相关模式,在涉网民事纠纷领域确立以协议选择管辖为主的管辖权制度。协议选择管辖既是解决管辖权冲突的积极途径,更是确定管辖法院的重要方式,因为民事诉讼最终解决的是私人间的争议,赋予当事人选择权,既能保护当事人对私权利(包括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的自由处分,也能增强各当事人对结果的预见性。
第二,进一步完善审判体制。在基层法院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完善二审法院对接机制,整体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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