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元年诏书作环耳鼎鉴赏
2018-07-04王保伟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8年10期
王保伟
(平凉市博物馆,甘肃 平凉 744000)
建宁元年诏书作环耳鼎通高18.2厘米,口径13.5厘米,重2654克。子母口,两耳近口沿平出上折成环状,扁球形腹,腹中部出宽枝沿一周,上阴刻隶书“建宁元年八月丁酉诏书作鼎一枚重十二斤太仆临(监)右工史庞善考工令张玮右丞毛迁铜曹史和㟄”四十字铭文,圜底近平,三蹄足外撇。该鼎由甘肃省泾川县文化馆拨交,被国家文物局专家组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现收藏于平凉市博物馆。
“东汉建宁元年”即东汉汉灵帝刘宏的年号(168),“丁酉”天干地支之一。同纪年法一样,干支纪日是用天干地支记录日序,60天一次,循环记录。干支纪日法对于考证和研究史实所发生的准确时间有重要价值。由干支纪日法推断,建宁元年八月丁酉应为公元168年10月11日(农历八月二十二日)。
“诏书”是皇帝布告天下臣民的文书。
“重十二斤”,记鼎的重量。据邱光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一书,暂定东汉每斤为220克。那么此环耳鼎的重量应为2640克,与实际测得的重量2654克相差无几,两者仅差14克,可以看出汉代铸造业的科学与严谨性,进一步证明“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制度在汉代达到了顶峰。
“太仆”,官名。传为周穆王所置,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应邵语。掌车马,秦汉均有此官,为九卿之一,所辖除京师及附近诸厩外,还包括边郡牧场,王莽改为太御,东汉复旧称,魏及西晋沿设,东晋、南朝少马不常置。北齐定官署名为太仆寺卿。历代沿置,清废。
“临”同“监”,即“监省”或“监作”,在典籍中通常简称“监”,秦汉时期管理官府手工业的官署,此处应为监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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