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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归流与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国家认同研究

2018-07-02郗玉松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湖广土司王朝

郗玉松

(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贵州遵义563006)

雍正时期,清政府对湖广土家族地区实行大规模改土归流。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朝廷派流官管理民族地区,改土归流也被称为改土为流、改土设流、改土易流等,①关于“改土归流”一词的使用,学术界虽有争论,但李世愉指出:“改土归流”作为土司制度的专用语,是对历史上改土官为流官这一复杂现象的概括,已被人们所接受,而且在今天的使用中已有其固定的内涵,成为一种规范用语。因此,今天的研究者继续使用“改土归流”一词是没有问题的。李世愉:《关于“改土归流”一词的使用》,《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应该说,“改土归流”一词由来已久,已被学界认可。另外,还有“改土为流”等说法,如杨庭硕认为使用“改土为流”一词更为确切。杨庭硕、杨曾辉:《“改土归流”这一提法有待商榷》,载李良品等编著:《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暨秦良玉研究》,第374页。宁夏人民出版社,2015年1月。王显通过研究明清时期水西土司的个案,认为“削地贬秩”、“废土设流”、“改土设流”与“废土归流”等历史事件的笼统称谓,其内涵则是具体、多样和复杂的。王显:《“改土归流”新论——以明清之交水西土司的“削地贬秩”“废土设流”“改土设流”与“废土归流”为典型案例》,《乌蒙论坛》2011年第2期。原土司地区土民也称之为改土入流。②清代档案中多次提到“改土入流”一词,如:“情因监生慕连地方自[康熙]五十三年奉文编甲,将所辖村庄改土入流,各管各业,已无土舍之名。”那德洪:《禀明改土事》,载《清代武定彝族那氏土司档案史料校编》第8页,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3年。改土归流是中央王朝废除世袭土官,代之以流官统治民族地方的政治变革过程。“康雍乾时期完成国家大一统的伟业,具体来说,就是将‘天下’第一重空间纳入‘中国’版图,使居住在那里的民族‘中国’化”。[1]雍正朝对湖广土家族地区的改土归流正是“中国”化进程中的一部分。改土归流是中央王朝推行地方行政管理体系一体化的结果,是中央王朝大一统的需要。而从土民的角度来说,一方面,改土归流是土民对国家认同深化的结果,另一方面,改土归流进一步推动了土民对国家的认同。土民使用“改土入流”、“编甲入流”等词强调“入”,即加入到国家大家庭中,成为中央王朝的编户齐民。

湖广土家族地区受中原文化影响较深,国家认同观念有相当的基础,这是促成改土归流的重要原因。同时,改土归流的推行又深化了这一地区的国家认同。主要表现在土民乐于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主动向国家缴纳赋税。另外,由于清政府推行文教政策的影响,土家族地区对于国家的文化认同也进一步强化。

一、土家族地区国家认同的基础

改土归流之前,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国家认同就有很好的基础,其国家认同的基础主要是因为地缘因素、土司时期与中央王朝的频繁互动等等。雍正朝的改土归流,主要涉及湖广、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等省,其中以湖广地区最为彻底,其原因就是湖广土家族地区国家认同有很好的历史基础。

湖广土家族地区是指湘西北、鄂西南的土家族聚居区,位于武陵山区东缘,是云贵高原向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也是中原地区进入西南的重要孔道,历史上,土家族民众在这里长期生产生活,形成了富有民族特色的土家族文化。改土归流后,大量的客民进入到土家族地区,为区别于客民,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本地人),民族内部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增强。土司时期,曾长期推行“蛮不出峒、汉不入境”的民族隔离政策,但这一政策并未完全隔绝土家族与中原地区的交流。

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的国家认同主要通过两种路径展开:一是上层路径,即土司贵族与中央王朝的交流与互动。在这一过程中,土司贵族对中央王朝的认同增强。这种路径主要表现为中央王朝承认土家族土司贵族在该地区的统治,土家族众首领分别被授予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不同品级的职官,并赐以印信、号纸等,土家族土司则认同中央王朝的统一管理,土司奉王朝的号令,对土司来说,其最重要的职能是为中央王朝守卫疆土,并维护地方社会的稳定。此外,土家族土司积极履行义务,定期向王朝朝贡、纳赋,并听从中央王朝的征调。嘉靖年间,为抗击倭寇,明廷命令永顺土司、保靖土司出兵,抗击倭寇。永顺土司、保靖土司率领土兵,取得王江泾等战役的胜利,给倭寇以沉重打击。在朝贡和应征的过程中,土家族不断与中原地区交流,增强了对中央王朝的认同。二是下层路径,即土民与客民的互动与交流。土司统治时期,土司地区虽然推行“蛮不出峒、汉不入境”的民族隔离政策,但土家族与客民(汉族)的交流并未完全禁止,许多客民进入土家族地区,与土民共同生产生活。土家族地区的社会治理,采用双轨制模式,土民由土司及其所属各级土官治理,客民则由流官经历等管理。土司经常强占周边县区的土地,抢掠人口。嘉靖十三年,“容美宣抚田世爵,纵令土目田文祖、张琦、周万雄统兵出境,掳民丘六、刘荣等百余家”。嘉靖二十一年,“田宣抚亲统兵甲一千余人,前至长阳、巴东二县交界地,使令土军掳掠各都民陈铁、高妙德、胡时富、汪七等一百余户。”[2]P1土司统治时期,土司掳掠大量的客民进入土家族地区,增强了土家族地区土民与客民的交流。由于受战争、灾害及人地关系矛盾等影响,一些客民自发进入到土家族地区,这些客民与土民共同开发了土家族地区。

由于地缘因素及土家族地区与中原地区的频繁互动,雍正时期,湖广土家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土司制度已经产生危机。土民要求废除土司制度改土归流的愿望十分迫切,土司难以控制局面。据李世愉先生考证,雍正朝“湖广革除土司109家,其中自请改流者就有103家,占总数的94%。”[3]P65雍正朝改土归流,以湖广土司的改土归流最为彻底,“雍正朝共革除土司220家。其中贵州15家,云南17家,广西10家,四川69家,湖广109家。”[3]P59经过此次改土归流,湖广土司全部被裁撤,改土归流最为彻底。

湖广土家族地区国家认同的基础,是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以湖广土家族地区最为彻底,这与湖广土家族地区国家认同的基础是分不开的。改土归流是土家族地区国家认同不断深化的结果,同时,改土归流又大大加深了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国家认同。

二、改土归流与土民的国家认同

土司统治时期,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国家认同是通过土司贵族与王朝中央互动实现的,土司上层垄断了与中央交往的途径,在与中央王朝交往中,他们把握了主导权。在这一互动过程中,土民只是供土司利用和差遣的仆役,在王朝的征调中,土民作为土兵,为保家卫国和稳定地方社会服务;在朝贡中,土民作为土差,为土司搬运贡物等等;在土司统治区内,土民世代为土司缴纳租税;文化策略上,土司则采取愚民政策,规定只有土司贵族才能接受儒学教育。

改土归流是中央王朝主导的,自上而下推动的地方政治制度变革。在这场变革中,土民的作用不容忽视,“移民、开发、教化和文化传播的历史,不仅仅是文明扩张的历史,更被理解为基于本地社会的动力去建立国家秩序的表述语言。”[4]土民积极要求改土归流,一方面的原因是土民受土司贵族压迫,被土司奴役,他们迫切要求改土归流,摆脱身上的枷锁,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另一方面,伴随着土民与外界交往的增多以及汉族移民的文化传播,土民对国家即中央王朝的认同度提升,对土司即地方豪酋势力认同度降低。

从中央王朝的角度来看,改土归流是中央王朝治理地方推行行政一体化的结果。从地方来看,是土民觉醒主动要求改土归流的过程。王朝的主导作用和土民的主体作用合力推动了改土归流的进程。改土归流中,中央王朝自上而下裁撤获罪的土司与土民自下而上请命两种形式展开,特别要指出的是,土民请求改土归流的地区,其改土归流后社会发展稳定。在改土归流中,土民的主体地位不容忽视。可以说,改土归流是中央王朝与地方势力良性互动的结果,这里的地方势力不是指地方豪酋,而是土民代表的地方势力。

伴随着土民与外界接触不断增多和土司区内汉族移民的进入,土民国家认同意识增强。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国家认同从土司区的上层即土司贵族对国家的认同逐渐演变为土民对国家的认同,土民的国家认同比土司贵族对国家的认同更为强烈。土司对国家的认同主要是通过服从中央王朝征调、缴纳贡赋等活动实现的,目的是得到国家的认同从而实现在其领域内统治的合法性和正统性,有工具性认同和功利性认同的特征。而土民对国家的认同更直接、更积极,要求中央王朝对地方实行一体化的管理,以此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土民对国家的认同,是土民摆脱土司的奴役、压迫,追求自身政治地位的表现。

上有中央王朝改土归流、推行国家地方治理一体化的要求,下有土民请求改土归流的压力。在此情形下,不少土司顺应形势,主动要求改土归流,“奏报永顺土司彭肇槐自请归流折”[5]、“奏为湖南茅冈并上峒下峒各土官请改土归流缘由”[6]。清政府在湖广、云贵、四川、广西等西南地区改土归流,以湖广土司改土归流最为彻底,与土民主动请求改流分不开。湖广土司所处的武陵山区是西南与中原的过渡地带,是中原进入西南的通道,唐宋时期就有大量移民来此拓业,受中原文化影响较深。

土司贵族与中央王朝的“家国同构”演变为土民之家与中央王朝的“家国同构”。土司统治时期,土司通过定期朝贡、服从王朝征调、缴纳赋税等方式表达国家认同。改土归流后,土民成为王朝的编户齐民,已经“登衽席”,直接给国家缴纳赋税,表达国家认同。

改土归流后,西南民族地区所纳田赋较低,土民争先缴税,“邑新设州县,抑且岩多土少,钱粮最轻,从无抗粮情弊,每开征日,民多争先完纳。”[7]卷12为此,孟登先写有竹枝词,“大张红示报开征,百姓纷纷赶进城。手把青钱三五十,一年国课早完成。”[7]卷12轻徭薄赋,吸引了大量山外流民进入土家族地区,土民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积极缴纳赋税,原土司区的土舍、土目被革职,与土民一样纳税当差,云南武定“革去土舍,一切差徭俱照汉方应办。而那门弟兄及境内有粮者皆拨去亲身,各完各款,各当各差。”[8]P9

清王朝承认土民的政治地位,土民“登衽席”。在经济上,清王朝通过减免田赋等方式表达对土民的认同。每遇有天灾、兵灾,清政府即减免西南地区的田赋。改土归流之初,为体现王朝对土民的关怀,清政府均豁免改流区一到两年的钱粮。如遇有天灾人祸清政府都会降旨宽免钱粮(见表1和表2)。

表1 桑植县田赋减免情况表(部分)[9]卷2

表2 施南府田赋减免情况表[10]卷15

清初人口增长较快,中原地区人口趋于饱和,大量的中原移民进入到湖广土家族山区。这一移民过程促进了该地区的民族认同,如湖广土司区的“土家”,由于大量的“客家(汉民)”进入,本地人自称为“土家”。土家族的族内认同与对国家的政治认同并不对立,而是密切相关。“‘中华帝国’在历史上的长期延续,与帝国内诸人群各自的族裔认同和所有这些人群在政治层面上对于国家的认同在传统中国的兼容共存是密切相关的。”[11]解释帝国形成的模式有两个:从中央王朝自上而下扩张的模式和本地人自下而上的利用国家秩序,提升自身地位的模式。“历史学家习惯用汉化模式去说明汉民族和帝国形成过程,在这个模式下,朝廷积极和有目的地通过教化或军事征服从中央向周边扩张。我们如果尝试摆脱这一模式的框框,提出另一视角,就不妨把帝国视为一个文化的观念、教化的过程,不是通过自上而下强令推行的,而是本地人自下而上利用国家秩序的语言,在地方社会中运用以提升自己的地位。”[4]改土归流中,中央王朝的主导作用和土民的主体作用都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两种力量的合力共同推动了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国家认同,改土归流成为雍正朝湖广土家族社会发展的主流。

三、改土归流与湖广土家族地区的文化认同

土司时期,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国家认同是以土司贵族上层为代表对中央王朝的认同,中央王朝和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土司在互利的基础上实现了双赢,中央王朝授土司名号,利用土司制度控制了该地区,土司则借助于中央王朝,实现了自己区域统治的合法性和正统性。土司对中央王朝的国家认同有功利性和工具性的特征,土司头人格外重视中央王朝颁授的印信、号纸等象征权力的符号,土司争袭,首先抢夺官印,掌握了官印即掌握了统治地方的合法性。土司对中央王朝认同,有功利性的特征。中央王朝对有功土司的嘉奖和表彰,也被土司扩大化的宣扬,以树立自己统治权威。明天启年间,唐崖土司覃鼎平叛有功,皇帝授书“荆南雄镇,楚蜀屏翰”,覃鼎建筑宏伟的石牌坊,牌坊最上面刻写皇帝的授书,表明了皇权的至高无上,中间是土王出巡的图案,表示土司代表中央来管理地方。最下面的四幅图案则是渔樵耕读,以规范土民的行为。[12]不少土司贵族称其祖先为中原名门望族,而视土民为蛮族,表现了土司对中原文化的认同。中央王朝则借助于地方豪强的权威,将西南地区纳入王朝版图,用土司制度实现了对西南地区的统治,自元代推行土司制度后,西南地区再没有出现像大理国这样与中央王朝并立的少数民族政权。借助于土司制度,中央王朝有效地实现了大一统的目标。

土司地区相对封闭性、独立性的特征,决定了土司在其辖区内的专制统治。土司借助王朝的权威,实现和巩固自己的区域统治。土司制度的特征,决定了土司对内专制统治,对外则抢夺周边地区的土地、人口和财产。一旦时机成熟,中央王朝即对土司地区改土归流,实现大一统下地方管理体系的一体化。所以说,改土归流是土司制度的特征决定的,改土归流是针对土司制度的。尽管各地区改土归流的直接原因不尽相同,但从本质上来说,改土归流是针对土司制度的改革。[13]

改土归流是西南民族地区国家认同不断深化的结果。土司的国家认同,对中央王朝的向心力、凝聚力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利益的驱使。改土归流,土司利益受损,自然产生对中央王朝离心力。改土归流时期,土司欲背叛中央王朝发动叛乱已经得不到土民的支持,这是雍正朝大规模改土归流顺利推进的原因。土司对土民残暴统治、残酷剥削,土民对土司产生了离心力,对中央王朝则产生了向心力。改土归流时期,土司对中央王朝的离心力被土民对中央王朝的向心力所冲抵,且后者人数众多,产生的力量远远大于前者,改土归流得以顺利推进。土民的国家认同,对中央王朝的向心力、凝聚力是西南地区国家认同深化的表现。

改土归流后,清政府认同土民的政治地位,雍正认为,土家族地区的土民与中原地区各民族一样,皆为朕之“赤子”,土民取得了“编户齐民”的政治地位。经济上,清政府减免土民赋税,土民积极缴纳赋税,“一年国课早完成”。如果说,政治、经济认同是土家族地区国家认同的重要表现形式,那么,文化认同则是土家族地区对国家认同的核心。“夏商周时期国家认同就主要表现在基于血缘和宗法政治要素的国家认同,秦汉以后则主要体现为依据大一统中央集权和儒家伦理政治文化为核心的国家认同。”[14]

湖广土家族地区对国家文化认同推动了改土归流的进程,改土归流后,该地区对国家文化认同进一步强化。清政府利用学校教育、科举考试等策略,引领了民族地区的文化潮流,这方面的内容已经有不少的研究成果。[15]学校教育和科举考试等文化措施的推行,影响了土家族地区的社会结构,掌握了儒家文化的士绅阶层,取代了土司时期的舍把、土目以及改土归流初期乡村组织中的保甲长,成为乡土社会中的精英。[16]具体来说,“土家族地区的保甲制度在厘清户口、推行官府的政令以教化民众等方面有着更为重要的职能。”[17]官府鼓励向学,“流官政府大力向土家族社会推行汉化教育,颁行各种禁令,起到进一步消解土司权威的作用,使得中央政府的统一法令能够直达最底层的广大土家民众。”[18]

相对于乡土社会精英培育,民族习俗、民间文化事项的变革更能体现民众对国家的文化认同。由于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原文化浸染,民族地区民族习俗发生了变迁,民族习俗中儒家文化要素增多。

国家权力逐渐下沉到湖广土家族地区,影响到土民的日常习俗。咂酒是土民交往的重要习俗,反映了土民日常交往中热情好客,追求自由、平等的精神;改土归流后,国家权力直接深入民族社区,流官推行乡饮酒礼,推行国家价值理念,迅速建立尊卑有别的社会秩序。之后,土民的咂酒习俗逐渐淡出历史舞台。[19]

改土归流后,土家族的民族习俗受中原文化的影响。鹤峰州首任知州毛峻德发布《文告》,对婚姻习俗统一规范,以革除婚俗中的“陋俗”,[20]卷下保靖县首任知县王钦命甚至亲自购置数乘竹轿,发放土民使用,以改变土民结婚迎亲背负的习俗。[21]卷12改土归流后,土家族的婚俗受中原文化的影响而变迁。

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原文化逐渐渗透到湖广土家族地区,改变了土家族的民间信仰、婚姻习俗等日常生活。相对于科举考试、学校教育的影响,民族生活习俗的变迁影响更大,受众范围更广。土家族认同这些文化符号,主动吸取儒家文化要素,融合到本民族的日常生活中,体现了土家族对中央王朝文化认同的深化。

四、结语

历史上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国家认同并非近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认同,其国家认同的指向是对王朝的认同或文明的认同,“古代中国人的所谓‘中国认同’,没有近代意义上的民族认同,而只有文明的认同或者王朝的认同。”王朝认同、文明认同是不同层次的认同,湖广土家族地区国家认同的本质是文明认同、文化认同。“王朝认同是表象,文明认同是内核,王朝认同是有条件的,文明认同是绝对的,在王朝认同的背后,是对其所代表的天下价值观的肯定。王朝只有代表了天下,才是一个在士大夫心目当中拥有合法性的正统王朝。”[22]王朝认同只是表象,文明认同/文化认同是核心认同、本质认同。元、明、清三朝易代,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土司对各王朝的认同,实质上是对中原文明和文化的认同。

土司统治时期,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国家认同是通过土司地区的上层即土司贵族与中央王朝的互动实现的,不管是土司缴纳贡赋、听命征调还是土司及其子弟潜心向学、认同中原文化,其实质都体现了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国家认同。当然,这种认同是王朝中央与湖广土家族地区双向互动的结果,是双向认同。中央王朝认同土司贵族在该地区的统治,对土司封官进爵,回赐物品,授土司以印章、号纸,认同土司的统治。自元朝开始,中央王朝在湖广土家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增强了该地区的国家认同。改土归流是土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土归流意味着土司制度的衰落和终结。改土归流是中央王朝主导的地方管理体制的变革,参与变革的主体是土民。改土归流是土民国家认同深化的结果,改土归流进一步推动了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国家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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