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婚俗老礼儿
2018-06-27冰野
北广人物 2018年22期
冰野
在远古时代,祖先们关于婚俗停留在“原始群婚”,属于“杂交”的阶段,这一点从“北京人”的居住情况可推知。从辽开始,北京开始盛行“妻母报嫂”,《三朝北盟会编》里说道“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亦如此”,这样主要是为了保证家族及家族财产的稳定性。
辽、金、元、清封建王朝确立之后,先后大批迁居北京的契丹人、女真人、蒙古人、满人基本接受了汉族婚礼仪式,但也在一些方面保留了本民族的婚礼习俗和特色。如辽代皇帝娶皇后时,要在汉族中选一位德高望重的尊者,当奥而坐,以主持婚礼。所谓“奥”,指的是房宅西南角,送皇后的人要拜而致敬,后世称为“拜奥婚”。明代北京婚仪,定亲要“合礼”,择吉日到女家“相亲”,之后“下茶礼”,接着“纳彩”,婚前一天举行“催妆礼”,成婚“撒帐”,这是增添了南方人习惯的汉族婚仪“六礼”。清朝定鼎北京后,一反满族人入关前极为简朴的婚仪,形成了一套比汉族“六礼”更繁琐的婚仪,分为通媒、小定、拜嫁、下茶、开剪、迎娶、坐帐、合卺、分大小、回门等程序。其中新人男左女右并肩上床“坐帐”时,由宗老吉服致祭,用满语念合婚歌,每念完一节即切肉一片,掷于空中,向地酹酒一杯。
辛亥革命后,女权运动呼声高涨,一夫一妻制得到公民认可。民国建立,北京地区对前朝的婚仪大部分继承下来,局部有些改变,减少了北方少数民族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夫一妻制”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得以推广和实行。
老北京人娶亲讲究排场,一切的气派都要在迎娶上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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