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社会化服务交易契约和治理结构
2018-06-21严中成漆雁斌谭玉莲
农业与技术 2018年7期
严中成 漆雁斌 谭玉莲
摘 要:本文在“契约”理论的基础上,以四川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专业合作社为研究对象,采用归纳法和统计描述,分析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交易形式、契约关系和治理结构,建立了三者的匹配关系和服务决策准则,根据我国农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特征,预判未来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契约结构和治理趋势。研究结果表明:在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偶然性交易中,通常会选择非正式契约和市场治理结构,但在规模较大的情况下会选择正式契约;在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复性交易中,通常会选择正式契约和双方治理结构或统一治理结构,在规模较小或是可信任情况下也可能会选择非正式契约。政策启示在于:积极构建多层次契约管理机制,规范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搭建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跨区作业服务平台,提高机械配置效率和作业效率;培育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多主体供给体系,保障服务供给能力。
关键词:农机社会化服务;交易;契约;治理结构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80431071
引言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分工的产物,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含义为农机服务主体向农机需求主体提供有偿机械服务的过程。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对农业生产效率、农机使用效率、农机经营机制、农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乡村振兴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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