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军民两用技术十大创新企业巡礼十大创新企业评选条件
2018-06-20
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 2018年9期
1.范围
(1)国内具备参与军工科研生产基础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一定的资产及生产规模、稳定的技术领域、固定的经营场所、3年以上经营期等)的民用科研生产单位,包括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等;
(2)拥有可转为民用的先进技术或产品成果,且有意愿开拓民用领域市场的国内军工企业、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
(3)入选企业必须在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军转民技术与产品,或者民转军技术与产品等开发或应用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2.军民融合贡献性
入选企业必须有志于参与军民融合活动,包括军转民、民参军、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开发等,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民用领域拥有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具有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提供服务的强烈意愿;
(2)拥有从军工技术转化而来的技术或产品,并具有较为广阔的产业化应用前景,能够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提高工业生产水平或丰富社会生活;
(3)相关技术或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取得了较为突出的应用成果,已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为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国防建设作出了贡献;
(4)在实现商用技术如信息技术、材料技术等向国防科技工业领域转移应用方面作出了开创性贡献或成绩。
3. 时效性
入选企业所取得的重大技术与产品进展必须为2017~2018年度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4. 评选方式
企业可通过自荐或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专家推荐等途径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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