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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探究(1)

2018-06-13张一玲

中国市场 2018年14期
关键词: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探究

张一玲

[摘 要]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关系到其内控实施效力,是企业集团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以促进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而维护内部利益相关者权益及企业集团总体利益的重要手段。基于此,文章首先对企业集团的发展背景及内审原则进行全面阐述,接着对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特点进行系统分析,最后从实际工作出发提出了企业集团实现内审工作优化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探究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4.176

1 引 言

企业集团又称为企业联合体,是随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而形成的经济组织形式,企业集团核心企业与外部所属企业通过一定的产权关系或契约关系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联合主体。从现行管理体制来说,企业集团外部所属企业具有相对独立性,既按照集团总部的方针、政策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又由于受行业、区域等因素的影响,具有适度的经营管理权限。内审作为企业内控的有效手段,能够及时发现、解决企业集团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降低常态风险,以规范企业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的经济行为,实现企业集团的良好运营。一般来说,企业集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适应性、可操作性、实质重于形式及事前审计重于事后审计等原则。

2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特点

2.1 内部审计工作形成企业集团管理体系的重要部分

企业集团通常是复合型的经济组织,以核心企业为中心,外围包括控股企业、持股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所属企业。企业集团实行经营管理上的统一领导,所属企业在产权分配、人事安排、生产计划及内部控制等方面服从和服务于企业集团总部的集中安排。内审工作作为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形式,也必须按照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要求进行有效约束。内审工作的时间、流程及内容等都要按照企业集团集中化管理的要求,加以明确和实施。

2.2 企业集团内不同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有相对独立性

企业集团的生产组织形式往往较大,而内部所属企业又多跨领域、跨行业及跨部门,这就造成了企业集团整体的经营管理具有相对复杂性。企业集团的多元化发展路径加重了其管理的困难性。企业集团在开展内审工作,具体包括内审机构的设立、内审人员的选择及内审结果的公示等方面。要充分考虑所属成员企业的发展实际,按照集中化管理、统一化领导的同时,考虑所属各成员企业的经营特性,对内审工作的是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进行适应性调整,即在使集团内部所属成员单位在满足企业集团统一指挥、集中控制和一致管理的条件下,突出其独立性特征,以使其内审效用最大化。

2.3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直接服务于集团管理层

委托代理责任制的推行使得企业集团内部的产权关系更加明晰,内审工作在满足企业集团内部经营管理层需要的同时,还要满足出资人、债权人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而从企业集团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上来说,内审的直接性领导特征及服务于特定管理机构的特点更加明显。企业集团实行垂直型或横向型领导体制,与一般企业相比,组织结构呈现多层级、多节点的异质性特征。因此,在经营管理中,实行集团总部集中决策,并给予所属企业适度分权。但是,企业集团的监审工作却是集中到集团总部进行统一管理,内审作为监审的重要形式,也接受集团总部领导层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内审部门和人员也服从并服务于最高管理机关,并在其授权下对企业集团所属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3 企业集团实现内部审计工作优化的有效措施

3.1 转变并提升企业内部管理层对内审工作的认识

企业集团实现内部审计工作优化,要转变并提升企业内部管理层对内审工作的认识。当前,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层仍将审计工作看成差错纠偏的重要手段,且在审计管控整体流程上并没有做到审计重点的前移,而是依然将重心放到财务收支、任期等传统审计项目上,这些观念影响了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为此,一是企业集团内部管理层及财审人员要转变传统的审计观念,将审计重点向计划制订、人员的选择及机构的确立等转移,并将审计工作的重心放到经营效益和风险审计层面。二是聘请高水平的内审专家到企业集团内部开展内审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以使内部管理层和财审人员能够摒弃传统的内审纠错的限定性作用,使其认识到内审机制所具有的生产服务、决策支持及效益评价等效用,为促进内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提供系统性支持。三是企业集团内部管理层要强化内审实施,及时有效地对内控机制的效用作出系统性评定,并降低内在风险,内部管理层通过内审的工作安排,对所属企业成员经营管理行为作出限定性要求,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实现企业集团的整体价值增值。

3.2 建立系统科学的内部审计机构

企业集团实现内部审计工作优化,要建立系统科学的内部审计机构。随着企业组织形式的变革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单位更加明显。将审计部门作为简单的职能性机构的认识已经不能满足企业集团的发展需要。所以,企业集团应寻求建立系统科学的内部审计机构。具体来说,企业集团应在最高管理和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内审委员会,内审委员会是开展内审工作的最高依托主体,内审委员会下设置内审部门,专门负责具体的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门原则上与财务、人力等职能性部门具有相等的地位,但内审部门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在特定业务上高于其他职能性部门的地位。内审部门的人员一部分由董事会任命,其他由企业集团下属成员单位依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派。内审部门按照企业集团的整体战略部署,并结合内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依法合规对内部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活动开展审查和监督,以使企业集团的发展更具持续性、稳定性,也能够为改善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提供系统化依据。

3.3 给予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必要的职权

企业集团实现内部审计工作优化,要给予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必要的职权。具体来说,一是企业集团要授予内审部门必要的职权,内审机构有权要求被审计部门按照特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供给内审部门预算报告、财务报表及相关合同文书等文件资料。二是内审机构负责人有权参加涉及企业集团内部本年度重大事项,如投融资行为、收购分立行为及破产清算等经济行为的会议。三是内审部门可接受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委托,依照法规的规则和程序对企业集团特定阶段的经营管理成效进行量化和评估,并根据内审结果制定审查报告,指导其未来决策行为。四是对于依法开展的审计业务,发生证明材料缺失、毁损等现象,审计人员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证,并对与该审计事项相关的问题进行质询。五是董事会等直接管理机构要给予内审机构一定的经济处罚或奖赏的权利,如经内审确认,企业集团内部管理层并没有按照计划安排或预算方案完成经营业绩,此时审计部门应相应核减相关管理人员的绩效与奖金等。

3.4 内审人员必须明确责任并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企业集团实现内部审计工作优化,还要明确内审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具体来说,一是内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时,应按照审计法律、规章及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坚守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自主地进行内部业务审查,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二是内审人员对于取得的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合同原件等文件资料,其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应该依法保密,严厉禁止将内审资料進行转移或盗卖等行为。三是内审人员必须依照谨慎性原则开展审计业务,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定期对审计证据进行验证,以确保被审计事项的科学合理性。四是对于与企业集团内部经营管理业务存在利害关系的内审人员,要实行回避原则,即该内审人员不得参与与之关联的审计事项,也不得在审计期间内与该被审计单位存在利益关系。

参考文献:

[1] 陈家娟.试析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7(15):140-141.

[2] 孙瑜.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问题分析 [J].现代经济信息,2015(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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