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重大改革:同股可以不同权
2018-06-08
中国经济信息 2018年10期
关键词:上市
4月24日,港交所发布IPO新规,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IPO新规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
港交所公布了同股不同权咨询总结文件,共收到283份有关上市规则架构的咨询回应,确认了三大上市主体,生物科技公司、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以及第二上市地位公司的上市制度,IPO新规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新规于4月30日生效。在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看来,这是一个新的大时代开始。
25年来最大的改革
实际上,阿里巴巴是港交所作出同股不同权改革的最大催化剂。2013年,因港交所存在AB股制度的上市限制,阿里只好挥手奔赴美股市场。而后2014年8月港交所刊发了《不同投票权构架咨询文件》,2015年6月刊发《不同投票权构架的咨询总结》,加上2017年及2018年的咨询及总结文件,港交所的谨慎态度值得称赞。
如今,在中国独角兽企业的新一轮上市潮中,港交所不想再失去下一个同股不同权的阿里巴巴。
2016年美图成功在香港上市,成为新经济股在港IPO的标杆。2017年的十大IPO中,有至少四只为新经济股,包括众安在线、阅文、雷蛇和易鑫。新经济股腾讯、舜宇光学、瑞声科技和中芯国际均在成交最活跃的前20只股票之列。可以说新经济股是推动港交所日均成交额从2016年的660亿港元增至2017年882亿港元的主要动力之一。
一位香港分析师对此表示,2016年之前許多中资新经济股都选择在美国上市,除了允许同股不同权之外,还因为上市估值明显较高。就美国上市的情况看来,交易十分活跃,有助于带动整个市场,转变市场风格。……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