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强化组织领导 科学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8-06-07
吉林农业 2018年10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靖宇县坚持以新农村建设统领“三农”工作全局,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强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8年~2016年间,靖宇县有七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县;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靖宇县荣获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等奖;2011年靖宇县被省政府评为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
靖宇县坚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村(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强化领导包保、部门帮扶及派驻指导员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不断深化群众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建立多方筹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共建共享,同时,保证每年对新农村建设的直接投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以上。加强新农村建设的督查考核,工作成绩纳入绩效考核,实行目标管理,从组织、制度、资金等方面保证了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强势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靖宇县立足县情,充分挖掘地处长白山区的地理优势,坚持走内涵挖潜和外延扩大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研究制定了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并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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