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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法学知识在生活纠纷中的应用方式

2018-06-05王树巧

神州·上旬刊 2018年5期

王树巧

摘要:在现实社会中生活纠纷不胜枚举,其解决方式必须以有效的法律执行力来约束。但是当法律本身的相关规定无迹可寻时,其法律应用维度需要以应用法学为基础,提出纠纷解决方式。而在生活纠纷中最为常见的法学知识类型存在双重思考维度,即“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应用法学对生活纠纷的解决途径也全面涉及其双重关系的界定与判断。那么在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生活纠纷的应用维度中,始终需要围绕客观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予以诠释,最终方可解决生活纠纷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法学知识;生活纠纷;应用维度

一、法学知识的内涵与作用

法学是治国之本,而其法律完善程度与社会体系的适应度,也见证了一个国家社会公信力的科学性与可靠性。同时法学知识也是解决生活纠纷的必要途径,其社会秩序的稳定程度与公正性都是法学知识运行效力的客观鉴证。法学理念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刑名之学”中便有描述,意指通过法律条例约束行为导向。而西方国家起源于古罗马时期,采用“Ulpianus(乌尔比安)”一词代表法律研究维度,实质性观念在于解释正义在社会维度中的执行效力。从中外法学发展历程中能够辨析,其法学知识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必要基础,同时也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必要方式。那么研究如何运用法学知识解决民事纠纷,具有较高的现实应用意义。

二、应用法学的现实意义

应用法学特指法律条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方法,其研究方向与成果决定了宪法内容的普适度。法律本身是由诸多条文编制的理论框架,如何应用则是对于法律条文在现实维度的经验总结。而应用法学也并不具备同等与法律体系的理论框架,但是却具备服务于法律应用的实际功能。应用法学中集聚代表力的学术研究方向包括: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等法律实务相关学科,其應用维度偏向于解决实践问题。而应用于生活纠纷,也是法学知识在应用法学基礎之上不断形成的理念透析。简而言之,生活纠纷必须遵循客观的法律条例解决其实质性问题,而应用法学则是约束与提供法律参考建议的执行方式。那么在社会体系中,应用法学的适应度决定了生活纠纷是否能够快速解决的实际问题。如果在生活纠纷上无法找到法律适应维度,则需要从应用法学中拓展应用空间与理解范畴,进而支持生活纠纷的辩证思考与界定标准。因此,法律本身为生活纠纷提出了具体的应用原则,应用法学为生活纠纷提供了解决方式与途径,其二者相互渗透与作用维系了现代社会稳定与和谐。案例:吴某珍诉深圳医院美容手术侵权案。当事人在提出合理证据后,通过据理力争赢得医疗事故鉴定胜诉,当庭法官提出经济赔款细则,双方和解。这样的和解方式原本可以在庭外进行,双方也并非仅能依靠司法机构鉴证证据证明度。如果可以通过提前和解的方式化干戈为玉帛,其司法资源才能得以节约和维护。因此,本文鉴于司法资源的应用角度,提出应当加强双方当事人对于和解认知的理性判断,通过合理运用法学知识提高司法资源合理利用率。

三、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生活纠纷的应用维度

(一)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特指自决与和解。生活纠纷在涉及财产与人身关系时,通过双方当事人就纠纷主题深刻辨析与探讨,最终提出双方认可与平衡的中立点,进而突出法学知识的应用形式。在任何社会体系中,不掺杂第三方干预,仅以法学知识维护公民权益,通过自决达成双方和解是最为有效的应用途径,也是双方当事人乃至全社会希望得到的法律判决结果。诉诸法律是文明解决生活纠纷的合理方式,但是法律本身也涉及自身运行的实际问题。民事纠纷反复调查的背后,是增加社会负担与资源压力的无形限制。为此,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生活纠纷,最为可行的应用途径在于自力救济的最终和解。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主要为调解和仲裁,也是法学知识处理生活纠纷的社会支持方式。调解通常由第三方出面采取调停说和方式避免双方冲突,促使双方达成纠纷解决协议或合同书。而仲裁是双方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进行法律审判,其法律约束力相对较高。法学知识在于辨析双方能够解决的合法途径,如果当事人无视调解而必须经过仲裁时,法学知识本身的运用维度欠缺实际考量。因此,应用法学知识必须着重于调解,当事人双方也应当倾向于此,降低司法程序的无形支出。

(三)公力救济

公力救济主要应用范畴为诉讼和行政裁决,其法庭判决结果将是法学知识运用得当的表现,但并非民事纠纷案件的最终诉求。目前我国多数司法机构自身的执行效力相当有限,在部分案件中的判决较快,但是在执行上往往延续很长时间,其根本原因在于当事人偿还能力匮乏。法学知识在社会体系中的应用,必须解决生活纠纷的实际问题,但是败诉方无力偿还也是客观存在的情况。为此,运用法学知识必须以现实维度为衡量标准,过度使用的结果也会造成司法资源压力过重。

四、结语

综上所述,应用法学知识解决生活纠纷问题,应当侧重于自力救济,而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相对占用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通过合理运用法学知识,在双方利益的综合考量中寻求平衡点,才能以最终和解的方式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