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人教版高中物理教材关于“力的分解”的修订
2018-05-24张春丽
物理教师 2018年3期
张春丽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028)
近期,笔者主持了一节区级研究课,课题是“力的分解”.通过本次教研活动,笔者发现由于教材的修订等问题,教师们普遍对究竟“依据什么样的原则进行力的分解”心存疑问.撰写此文,以期交流.
1 人教版教材在修订中摒弃了“要根据力的作用效果进行力的分解”的说法
关于“依据什么样的原则进行力的分解”,人教版教材原来强调的是“应当依据力的作用效果进行力的分解”[1],但近年修订后则改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而且通篇不再提及力的作用效果问题.
修订前2007年人教版教材[1]的内容片段如下.
例题.把一个物体放在倾角为θ的斜面上.物体受到竖直向下的重力,但它并不能竖直下落.从力的作用效果看,应该怎样将重力分解?两个分力的大小与斜面的倾角有什么关系?

图1
分析:物体要沿着斜面下滑,同时会使斜面受到压力.这时重力产生两个效果:使物体沿斜面下滑,并使物体紧压斜面.因此重力G应该分解为这样两个分力:平行于斜面,使物体下滑的分力F1,垂直于
斜面使物体紧压斜面的分力F2.(图1)
修订后2010年人教版教材的内容片段[2]如下.
例题.把一个物体放在倾角为θ的斜面上.物体受到重力,大小为G,方向竖直向下,如图2甲(物体还受到其他力的作用,图中没有画出).现在需要沿平行于斜面的方向和垂直于斜面的方向对物体的运动分别进行研究,为此建立直角坐标系如图乙.现在把重力G沿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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