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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人如欺天

2018-05-21陆其国

检察风云 2018年8期

陆其国

清初顺治皇帝时的朝廷命官魏象枢,素以“敢言负清望”闻于朝,而他也确实有勇气敢说。如面对时政弊端,他就明确表示,“与其得罪于百姓,不如得罪于上官”。除了说,魏象枢还写下这样一副自题联:“欺人如欺天勿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

一个人有怎样的思想,就会有怎样的作为。魏象枢于顺治三年(1646)考取进士,选授庶吉士。次年任刑科给事中(相当于副科級)。此后数十年间,他上疏凡五十余篇,内容既有关于国家改革大政、地方政策设计,更有对一些不法官员的坚决弹劾。顺治五年(1648),他首劾时任安徽巡抚受贿三千两白银以及包庇县令。此事经查实后,该安徽巡抚罢职,朝野震动。也是这一年,摄政王多尔衮等人为确保京师内城的安全,下令将汉族官民迁出内城,去南城居住。这一动作让南城管理者措手不及,当拖家携口的内城人群突然涌入,南城顿时一片混乱。针对这一情状,魏象枢赶紧上疏陈情:南城地狭,商民赁买苦于无房,拆盖又苦于无地;随即建议“请敕下部查前三门外官地官房可为民居者,许令量地输银,给以印照,俾作永业”。所幸这一“切实有利”的维稳意见和建议被当政者采纳,即命“将迁徙官民好生安插”。如此一来,南城地区才避免酿成事端,很快恢复正常秩序。

作为政府官员,魏象枢对为官者与老百姓的关系,认识可谓清楚且深刻。康熙十七年(1678)二月,此时已升任都察院左都御史(相当于副部级)的魏象枢,上疏申明宪纲,奏言“国家之根本在百姓,百姓之安危在督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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