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慈善信托
2018-05-19龚奕洁
财经 2018年11期
龚奕洁
面对“去通道”和“回归本源”的监管要求,信托公司正调整业务与发展方向。近来,在政策的鼓励下,多家公司相继涉足慈善信托。
隨着《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先后落地,慈善信托迎来快速发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显示,截至4月底,共有83条慈善信托备案数据,财产总规模9.57亿元。
但是对于许多信托公司来说,发行慈善信托的主观意愿并不高,因为慈善信托的公益性决定了其盈利空间很小。对信托公司来说,如何实现慈善信托的“商业可持续”,是最大的问题。目前,信托公司的探索仍处在最初阶段。
此外,目前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制度还未出台,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无法享受与公益机构捐赠人同等的税收优惠。行业普遍认为这是限制慈善信托发展的最大障碍。
慈善信托方兴未艾
2016年9月,《慈善法》正式出台,明确了慈善财产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并且以专章规定的方式推出慈善信托制度,开启了慈善信托元年。金融与慈善的结合,使得信托公司在充分发挥自身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优势的同时,还能凭借信托制度安排助力慈善事业发展。
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的慈善信托,要接受民政部门和银监会的双重监管:由其登记注册地设区市的民政部门履行备案职责,由原银监会负责信托公司慈善信托业务和商业银行慈善信托账户资金保管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金融监管部门亦给出了多项鼓励举措。2017年3月,原银监会与民政部联合发布《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时任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曾表示,“我们已经把能给的优惠条件都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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