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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性的两重性看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结合

2018-05-14李小坚刘甜甜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制度治党思想建党

李小坚 刘甜甜

摘要:自古对人性善恶的讨论从未停止,性善或性恶都是对人性的某一方面的认识,结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性的辨证认识,在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过程中,需要正确认识到人性两重性与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内在逻辑:人性良善需要教育的引导和制度的保障,人性罪恶需要教育的调节和制度的约束。立足人性,锤炼党性,应当从加强思想教育、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律他律等方面来提高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

关键词:人性恶;人性善;思想建党;制度治党

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Ⅲ这一新思想新要求,精辟地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管党治党的重大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普普通通的人,都是人性善恶并存的共同体,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必须立足于人的一般特性,促使每一名党员扬善抑恶,提升人性,锤炼党性,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因此,本文从人性善恶两重性的角度来分析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科学性。

一、正确认识人性的两重性

(一)历史上的人性善恶之争

关于人性的善恶问题,已经争论了几千年,从未止息,总体来看,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对人性善恶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一是性善论。认为人性本来是善的,人的仁义礼智等品德是天生固有的,人的为恶是由后天环境影响和主观因素造成的。在中国,孟子主张“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性论就是代表,强调的是对人的教化,倡导的是劝人向善。西方思想家苏格拉底认为“德性即知识”和“无人自愿作恶”,也是性善论的代表。二是性恶论。以中国荀子为代表,认为人性是好利多欲的,人“生而好利”、“人之性恶,善者伪也”。西方信奉的《圣经》认为罪恶是天生的,人是带着罪恶出生的。三是无善无恶论。这种观点主要表现在道家告子的思想中,认为人的本性无所谓善与不善,所谓善性恶性都是后来经过社会环境、教育被塑造而成的。西方相似的观点是:人性如同一张白纸。四是有善有恶论。西汉时期董仲舒认为人性有善有恶,认为善出于性,但性中有情,情是恶的。西方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培根等认为人有灵魂,但灵魂可善可恶。这四种观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不完全正确,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正确认识人性的善与恶,需要从马克思主义人性善恶观进行探讨和学习。

(二)马克思主义的人性善恶观

马克思主义对人性的理解仍是我们今天理解人的基本根据。马克思主义人性善恶观以历史唯物主义和人的社会性为理论基础。实践是人的实践,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马克思在考察人性时总是把它放在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中加以考察,不是把人性当作离群索居的单个人抽象考察。马克思主义人性善恶观以现实中的人为逻辑起点。马克思在1843年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里第一次提出了“现实中的人”这一概念,所谓“现实中的人”就是指“具体的、活生生的、理性与感性相统一的处于特定的社会实践关系和历史条件中的人”。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考察人性的任何问题都不能脱离“现实中的人”这个逻辑起点。人性是随着社会实践的变化而变化的,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中的,作为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更是如此,所以马克思所讲的人性也是现实的人性,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人生阶段都是不同的,具有社会历史性。

(三)人性两重性的特点

辩证唯物主义的矛盾论告诉我们:善与恶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存在于一个统一体之中,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因此,人性两重性的特点之一:相互并存。每个人都存在善和恶两个方面。善与恶都是相对而言的,没有善也就没有恶,没有恶也就无所谓善,关键看谁占据矛盾的主要方面。特点之二:相互斗争。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因此,善恶也是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一对矛盾体,善人做好事必须要与恶的想法和行为做斗争,恶人干坏事必须要与内心的良知做斗争,因此,善恶是一对不断变化不断斗争的矛盾体。特点之三:相互转化。人性的善恶不是先天就形成的,它受社会发展的影响,具有可变性。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善良的人可以变为恶人,建国初期被枪毙的刘青山、张子善就是典型代表。与此同时,恶人也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比如国家对犯罪分子实施劳动改造的政策,就告诉了我们这样的道理:人是可以转变的,浪子可以回头。因此,在看待恶人的时候,要看到他有悔过自新弃恶从善的可能性,给他改过的机会。

二、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结合是对人性两重性的准确把握

党员不仅要讲人性,还要讲党性,人性是党性的基础,党性是人性的升华。那么共产党员如何来提升人性、锤炼党性?这就要靠教育、靠制度。一方面,人性良善的部分必须通过教育的引导与制度的保障,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否则会隐藏在人性深处;另一方面,人性罪恶的部分必须通过教育的调节和制度的约束予以控制,破坏其产生的环境和条件。从实践层面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生动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人性良善需要教育的引导和制度的保障

1.教育的导向功能——指明良善的方向

每个人都有人性良善的一面,每个人心里都有善念的存在,关键看如何引导。人性良善首先需要发挥教育的导向功能,指明良善的方向。教育的导向功能是指教育本身所具有的引导受教育对象朝着理想目标前进的功效和能力。这些目标,对受教育的对象来说,起着“指挥棒”的作用,为他们的努力指明方向。

思想建党最大的举措就是通过思想教育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實”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当前正在深入推进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虽然每一次教育活动的内容不一样,但是最终目标和前进的方向是一致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思想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补好精神之钙,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二是引导广大党员强化宗旨观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将人民的利益高高举过头顶。三是弘扬优良传统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是我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这就是当前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给我们指明的目标和前进方向。

2.制度的保障功能——保存良善的果实

人性良善的发挥除了需要教育的引导,还需要发挥制度的保障功能,保存良善的果实。制度作为根本规范是刚性的,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思想教育所取得的成果需要用制度建设来巩固,正确原则的落实需要用制度建设来保障。同时,制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表现在从制度制定之后到其修改之前,始终保持其应有的效力,它不会因领导者的更换而废止,也不会因领导者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在党的建设中可长期发挥作用。

我们党在90多年的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党建经验,有着优良的传统和作风,如何发扬光大,关键就是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把一些成熟做法、管用经验等上升到制度层面,以制度安排、制度设计的形式凝结、固定、保存下来。唯有如此,才能够保障党在长期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作风不断继承发展,代代相传。

(二)人性罪恶需要教育的调节和制度的约束

人性的可变性告诉我们,恶可以转变为善,因此,人性的罪恶需要发挥教育的调节功能,促使向良善的方向转变。

1.教育的调节功能——促使罪恶的转变

调节功能是指教育对受教育对象的学习活动进行调节的功效和能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了解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以实现自我调节。从教育的调节功能再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每次思想教育活动的思路:教育领先一一查找问题——建章立制一一形成机制。第二环节就是查找问题,那就是要通过教育发现自己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等出现的问题,然后对照正确的标准,确立下一步整改方向,这样的教育活动能及时预防或者纠正错误思想的产生,可以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可以纠正很多不良的做法,可以防止很多人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制度的约束功能——抑制罪恶的发生

思想教育固然能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引导、调节作用,但对极少数教育于他们身上是无济于事的人来说,还必须发挥制度的约束功能,控制罪恶的发生。制度对党内一切错误思想、不正之风有约束作用。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并非所有的党员都具有高度的自觉性,而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强制性,制度一经颁布,对每个党员、党的干部都产生约束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虎”无禁区、“拍蝇”不手软的反腐高压态势,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事实向世人宣告了:无论什么时间节点、不管级别有多高,只要违反制度就会受到制度的惩罚。可见,制度的这种强制作用是思想教育不能替代的,这对于那些有作恶的想法和行为的人来说,可以起到一个很好的约束作用。

因此,人性的良善需要思想教育的引导和制度的保障,人性的罪恶需要教育的教化和制度的约束,只有这样,人性良善的一面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人性罪恶的一面才能最大程度地摈弃,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共产党人才能抵制错误思想的侵袭,党的建设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生动实践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确保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性质和确保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政治凝聚力的统一。二者不是对立的,非此即彼的,而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思想建党是制度治党的前提和基础,它影响着、规定着制度建设的方向。制度治党是思想建党的有力保障,思想建党的经验和成果只有靠制度来巩固和扩展,才能落地生根、行稳致远。因此,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二者紧密结合,刚柔并济、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党建实践都很好地体现了两者的有机融合,具体表现在:

1.思想建党引领制度治党

思想建党引领制度治党表现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坚持思想教育先行,充分发挥思想教育的引领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每一项制度的设计都坚持以正确的思想理论作指导,加强思想建党、坚定理想信念,目的在于确保制度建设的方向,为制定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提供了思想保证。与此同时,制度执行坚持思想教育先行,对已有制度和新出台的法规制度及时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使制度获得广泛认同,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我们学《党章》《党规》《准则》《条例》,目的都在于促使每一名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敬畏和认同法规制度,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

2.制度治党紧跟思想建党

制度治党紧跟思想建党表现在思想建党的成功经验及时升华、固化为制度规定,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长效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方面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一个战役一个战役地打,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另一方面,党中央注重以系统、科学的制度巩固每一次的教育学习成果,保证各项党建举措的落地。及时把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常态化的要求,运用制度的方式,巩固起来、发扬下去。

实践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深得党心民心,迈出了一个又一个坚实的脚步,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的胜利,收获了一个又一个丰硕的成果,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开辟了管党治党的新境界,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

三、立足人性,锤炼党性,深化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

(一)加强思想教育——打开人性良善之窗

思想教育是思想建党的根本举措,强调思想建党就是要通过不断加强思想教育打开人性良善之窗,使人性得到升华。

首先思想教育要突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是共产党员的信仰支撑和行动指南,是全党共同的思想基础。在思想越来越开放、价值越来越多元的当下,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指导实践。其次思想教育要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是中國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精神之钙,是立身之本。孔子曾说过“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所以死亡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国民失去信仰后的崩溃和涣散。老百姓的信仰尚且如此重要,更何况老百姓中的先进分子——共产党员,共产党员中的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最后,思想教育要与时俱进。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应对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化解摆在全党面前的“四大危险”,最重要的就是要与时俱进地加强思想教育。教育的内容上,既要追本溯源,读经典著作练好看家本领,又要学习新的理论成果。当前最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二)扎牢制度笼子——关闭人性罪恶之门

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愈健全,组织也就愈健全,健全的制度所形成的制度化规范可以有效地将个人的行动结合起来其承担组织的义务。所以,关闭人性罪恶之门,必须扎牢制度的笼子。

首先,笼子要织密。制度精细,才能防止“牛栏关猫”。一项好的制度不应大而空,而应细而实,要明确规定应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所有的倡导、反对、褒奖、惩罚,都得清清楚楚,人们才有行为的规范和依据。其次,笼子要扎紧。好的制度离不开鐵的执行,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规范制度运行机制,把“虫眼”堵死,把漏洞封住。要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最后,笼子要透明。阳光、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要让透明化成为权力运行的常态。把权力“晒”在群众的视野内,让群众看得明白,看得清楚,做到透明用权,以权力的透明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强化自律他律——搭建党性升华之梯

“自律”是自我约束,主要靠道德约束和个人修养;“他律”是接受他人约束,主要依靠法律法规的强制作用和各种形式的监督。党员干部要提升党性,就要做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首先,要强化自我修炼。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党员干部要锤炼党性,必须要强化自我修炼、增强自律意识。自律的形成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学习教育积累沉淀和长期的培养磨砺形成的,因此,要在读书学习中增强自律能力。其次,要自觉接受监督。自律固然重要,但仅有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发挥他律的作用,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视监督为“支持、爱护、帮助”,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养成在阳光下生活的习惯,“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一副面孔,一样为人,要以监督传递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只有自律与他律并驾齐驱,才能保证领导始终做到勤政廉政。

总之,人性研究是一个大课题,它的两重性客观存在,我们必须要以科学的态度去对待。我们在谈论“人之初,性本善”的时候,要清醒地看到人性恶的一面。我们在面对人性邪恶一面的时候,还要清楚地看到人性的可变性,尽可能地使人远离罪恶,走向良善。我们要善于运用思想教育的手段,去净化人的心灵,善于运用法律制度的手段,去规范人的行为。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就是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达到标本兼治。只有这样,人性的邪恶才能得到抑制,人性的良善才能得到开启,党员的党性才能得到提高,最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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