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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建筑公司纳税筹划

2018-05-14陈嘉翼

财讯 2018年10期
关键词:价款进项税额专用发票

陈嘉翼

我国建筑企业于2016年5月l日实施营改增。以HR建筑公司为研究对象,结合建筑企业自身的行业特点,对HR建筑公司进行分析,通过物资采购过程,签订合同过程和销售活动三个方面对HR建筑公司进行纳税筹划,从而降低建筑企业的税负,实现企业税后收益最大亿的目标。………

建筑企业 纳税筹划 营改增

绪论

(1)公司概况

HR建设公司成立于1994年,为深交所上市公司。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及新能源开发。公司依靠良好的市场信誉、优良的工程质量、稳健的经营理念树立品牌形象,稳步开拓全国市场.

(2)公司财务情况

HR建设公司近三年来财务状况稳定,由于行业特性,建没工程项日一般需要2至3年才能完工,每年不同项目的进度不一样,且项目工程各期支付款项不一样,因此HR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金额较大。公司近三年来,存货逐年增加,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在百分之八十左右。

“营改增”后企业不再征收营业税,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改按11%的增值税税率纳税,同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对于营业收入而言,在“营改增”之前,营业税直接计入了营业收入,且增值税以包含营业税的营业收入计算。而在“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包含在营业收入中,营业收入会降低。没有营业税之后,税金及附加额将会大额降低。

HR建设公司纳税筹划方案

(1)企业物资采购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1.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

公司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原材料,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不能开具专用发票或者只能请税务机关代开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筹划:除非小规模纳税人给予的价格折扣大于少抵扣的进项税外,HR公司应当尽量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缩减税负压力。

2.尽量选择劳务公司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人工成本在建筑业的成本中所占据的比例较高,工人的工资占工程总造价的25%左右。由于目前劳务支出无法抵扣销项税,建筑企业在对工人进行选择时要尽量选择与劳务公司推荐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由于长时间合作经验,可以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另一方面,支付给这类工人的劳务费用可以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降低税负。

(2)企业签订合同中的纳税筹划方案

1.通过合理订立合同进行筹划

建筑企业与对方订立合同时,应当注明不能缺少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对合同中关于增值税部分谨慎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甲供材料”,防止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可以考虑一下方案:

方案一:所有材料统一交由企业自主采购。

方案二:将“甲供材料”改成“甲控材料”,即甲方指定供应商,企业实施采购和付款。

方案三:接受“甲供材料”,但甲方、企业和供应商要订立协议,形式变更为甲方受企业所托进行采购,供应商向企业提供专用发票。

如果甲方坚持“甲供材料”且不选用卜述办法,企业可要求其补偿自己因此而增加的税负,并在合同中写明。这样很大程度避免了无法取得进项税额的问题。

2.总承包合同分拆以减少税负

“营改增”总承包合同按照增值税税率纳税,若兼有不同税率的混业经营,应当分别核算其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可能面临着从高适用税率的风险。

筹划:假设HR建设公司2017年承接项日,合同总价款为500万元,其中包含设计价款100万元、设备价款200万元、工程价款200万元。

方案一:未分开核算。HR建设公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500*17%=85万元。

方案二:分开核算。HR建设公司与对方协商将合同拆分并分别签订。HR建设公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100*6%+200*17%+200*11%=60+34+22-116万元。

综上,应选方案二。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费的影响,合理的拆分合同可以降低企业税负。

(3)企业销售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1.合理确定合同项日各业务的价款。

由于总承包合同所包含的设计、采购、施工业务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总承包方可以考虑利用税率差异合理的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

筹划:假设HR建设公司2017年2月5日承接某项目,合同总价款为3000万元,其中包含设计价款500万元、设备价款1500万元、工程价款1000万元。

方案一: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500*6%+1500*17%+1000*11%=395万元。

方案二:HR公司与业丰协商降低工程价款300万元,提高设计价款300万元。则HR公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800*6%+1500*17%+700*11%=380万元。

综上,应选方案二。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进行规划,合理确定合同项目的各业务价款。

2.合理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由于建筑行业的行业特征,建筑企业存在验收滞后等情况,使得结算工程款延后.导致企业该部分的纳税先于收款,进项税额不能及时抵扣。

筹划:公司可以在与对方协商的情况下,通过合同约定先收款后开具发票来推迟纳税。其次,企业应尽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的方式销售货物,防止垫付税款。若发生无法按照合同规定回款则应及时补充或变更协议,修改合同中的付款日期条款。

税收筹划方案实施的建议

在建筑业“营改增”的税制改革下,企業应当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合同关系、改善内部管理等途径,合理节约税收,规避税收违法风险。其次,公司需做好纳税筹划,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涉税业务的准确核算。最后,企业应加强业务模式创新,灵活运用纳税筹划策略。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1]袁星.建筑业营改增后EPC模式下的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2014,18: 46-47.

[2]吴双,李亚星.我国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探析[J].中国商论,2016,21: 125-126.

[3]王维.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探讨[J].价值工程,2015, 36:18-19.

[4]李莉,李刚.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 07:340-341.

[5]邹美玲.“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探析[J].财会学习,2016, 0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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