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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

2018-05-07哲贵

十月 2018年2期
关键词:开封府

哲贵

孙必达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李琼梅床上。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脑子打出一连串疑问:这是什么地方,自己怎么会在这里,是怎么来的,发生了什么事?孙必达身体没动,他不敢动,眼睛紧闭,努力回忆,努力将迷失的事情连接出个大致轮廓:是的,昨天是开封府一年一度的桃花诗会,这次诗会特别之处是,开封府准备评选出一位桂冠诗人,通过举茂才途径,推荐给朝廷。必达一大早便出家门了,没有去西壁次卞河北岸角门子外参加诗会,他去的是另一个地方——柳荫堤。柳荫堤是卞河边另一个花花世界,长约两里,酒店林立,每家酒店门口挂着红灯笼做招牌,也挂着红色彩带,远远看去,一片红色彩带随风而舞,舞得人内心发热,身体发胀。更妙的是,每家酒店连通勾栏——也就是妓馆,必达虽然没有深入妓馆,可他知道那是个真实存在,在真实和虚幻之间,更增加了想象的魅力,这也是必达经常来柳荫堤的原因之一。必达常去的酒店叫欣乐楼,是开封府诗人经常聚会的场所。必达以为昨天没有诗人会去欣乐楼,所有诗人都争诗魁去了,出乎意料的是,他居然在欣乐楼大厅遇见了著名诗人梁一贯,两人相视一笑,携手进了包厢,要了酒菜,入座之后,开怀畅饮。两人的表现很相似,酒兴很高,话兴也很高,可话题始终避开参加诗会的事。这样的时刻容易醉酒,对于必达来说更容易醉,他的酒量是通过后天勤学苦练得来的,先天不足啊。必达的优点是不闹酒,他也没力气闹,酒到一定量后,身上酒气熏天,脸色紫红,毫无征兆地睡过去。每每如此。他还记得,就在将睡未睡之际,梁一贯出去一趟,很快带了两个女人进来。必达没有问,但他知道她们的身份,这让他紧张,却又兴奋,是的,一种控制不住的兴奋,要飞起来的兴奋。他觉得今天可以千杯不醉,可以喝尽全天下佳酿。人生非常完美。必达记得坐在他身边的女人叫李琼梅,他不停地跟李琼梅喝酒,然后就是讲了一堆泡沫一样的胡话,大意是他今天很高兴,今天是他最高兴的一天,翻来覆去地讲。然后,便轰然失去知觉,至于现在是何时?梁一贯去了哪里?他怎么到了李琼梅床上?发生了什么事?一概想不起来了。

必达这时有点儿害羞,也有点儿紧张,害羞和紧张没有使他落荒而逃,恰恰相反,他壮着胆子睁开了眼睛,打量起身边的李琼梅和所处的环境。初春时分,开封城的风还是会割人的,但李琼梅的闺房很暖和,她只盖着一层薄薄的丝绸被子,柔滑被子下的李琼梅让必达产生无限遐想。必达不知道,男人是不能以这种方式看女人的,在这种情况下男人完全没有理智和标准可言。这是必达第一次这么近距离观察一个女人和她的身体,是如此的熟悉和陌生,让他如此着迷,如此迷途不知返,如此惊慌失措和胆大包天。最后,必达的目光停留在李琼梅的嘴唇上,必达觉得是那两片嘴唇呼唤了他,招魂摄魄般的呼唤,哦,那是一个美妙的世界,风光无限,却无法抵达。你看,两片粉红的嘴唇微微翘起,湿润,饱满,蠢蠢欲动,娇羞欲滴,显得异常生动和俏皮,隐藏着巨大的秘密,又释放出缠绵的诱惑。

这种诱惑是致命的,是不可抗拒的。必达害怕了,他想大哭一场;他想逃,逃到一个渺无人烟的地方。他这时看见李琼梅睁开了眼睛,李琼梅就这么看着他。必达哭不出来了,更无力出逃,他从李琼梅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一个正坠入李琼梅无边无际嘴唇的孙必达。

必达似乎知道自己正在下坠,身不由己地下坠。同时,他也认为自己正在飞翔,越飞越高,飞向没有尽头的天穹。这是一趟惊险之旅,崎岖又平坦,孤寂又嘈杂,艰辛又顺畅,痛苦又欢乐。这是一趟翻山越岭之旅,跋山涉水,就像他的诗歌写作,无依无靠,无法无天。然而,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是和一个名字叫李琼梅的妓女一起旅行。这是意外之旅,却又如命中注定。

对于必达来说,这是划时代的,他的人生从此分成两段,两段人生相连,却又截然不同。这让必达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他感叹的不仅仅是李琼梅的嘴唇,更是自己的变化,他的身份发生了质的变化,思想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他觉得应该重新认识和定义“人生”这个概念。

想到这里,必达又看了看这个叫李琼梅的妓女,顺便又看了看她生动而俏皮的嘴唇,它更加粉红,更加娇艳,微微颤动着,好像在向他发出邀请。必达被这两片嘴唇陷害了,它夺去了自己灵魂里最宝贵的东西,那是唯一的,此生仅有的,现在已经“黄鹤一去不复返”了。另外,必达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与写出一首好诗不同,与喝一顿好酒不同,这种幸福感完全是认识层面的,是对以前的孙必达和现在的孙必达的认识,两者既有相同的地方,却又那么不同。相同的地方在于他还是以前的孙必达,不同之处在于他已不是以前的孙必达。这让必达有点儿踌躇,有点儿失落。

必达听街上更夫走过,敲了五下,哦,原来一夜快过去了,他决定起床回家,昨晚未归,家中老娘亲必定一夜未眠。

离开之前,必达将身上所有银子拿出来,他没有直接给李琼梅,李琼梅这时还未起床,歪在被窝里看着他。必达知道在这地方过夜是要付钱的,但不知道该付多少,他将银子放在桌面上,看了看床上的李琼梅,不自然地笑了一下说:“昨天出门只带了这些银子,也不知够不够?”

李琼梅并没有接他的话,而是停了一下,看着他问:“孙公子还记得我的名字吗?”

“当然记得,你叫李琼梅。”必达好奇她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李琼梅的眼睛依然看著他问:“孙公子下次还会来吗?”

“有机会一定会来的。”必达说的是真心话,他没有任何把握自己还会再来这种地方。这是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

在欣乐楼遇见孙必达时,更吃惊的人是梁一贯。

在梁一贯心里,开封府的诗人只有一个,甚至整个大宋朝也只有一个,这个诗人就是他。他没想到半路杀出一个孙必达,在很短时间里,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问的评论,孙必达的风头都盖过了他。梁一贯当然细读过孙必达的诗,他承认孙必达的诗写得不错,不错而已,怎么能跟他梁一贯比呢,不在一个级别上嘛。不过,梁一贯知道文无第一,更重要的是,诗歌写作比拼的不是某时某刻,多少人爆红一时,却是昙花一现。所以,他不断在心里警告自己,可以将孙必达当作竞争对手,当作现实中的假想敌,但不能在言行中表现出来,更不能让外人看出来。他梁一贯不是那么没有气度的人。

梁一贯从来没有把孙必达当作敌人,对于诗歌写作来说,他只有一个敌人,那就是自己。他有这个自信。自信的人是有风度的,不会那么小肚鸡肠和斤斤计较。他跟孙必达相处得不错,并且是很不错,他们是同窗,还是酒友。同窗不稀奇,酒友也不稀奇,只有内心有宽阔风景的人才能成为同窗加酒友。

梁一贯吃惊,是没有想到孙必达会跟他一样避开诗会。他料定孙必达会参加诗会,那是一个途径,一个直达朝廷内部的机会。老实说,梁一贯内心动摇过,他不完全在乎朝廷给他一个职位,如果一定要走仕途,他去参加科举考试便是。他更在意的是,通过举茂才的途径上去,是对他诗歌写作的承认和肯定。只有他才有这个实力和资格。他判断孙必达会参加诗会,孙必达出身低微,这样的机会当然不会放过。如果孙必达参加诗会,那么,谁夺得桂冠便存在变数。这一点不是他梁一贯心虚,而是事实,近几年,特别是最近两年,所有的诗歌评选,孙必达总是最耀眼的第一道光,而他只能成为孙必达光芒下的阴影。他不愿意在这样重要的场合与孙必达相遇,从内心讲,他输不起,所以,他选择了放弃。放弃是一种态度,更是一个姿态,可以有多种解读,至少,他可以在精神上找到一份优越感,一份高于众人的俯视感。这是他想要的。然而,他唯独没有想到的是会在欣乐楼遇见孙必达,这让他幾乎谎乱失措。他承认,那一刻,他几乎被孙必达击溃了,他虽然不清楚孙必达没参加诗会的原因,但孙必达的行为告诉他,他将孙必达想简单了,孙必达虽然出身低微,思想境界却不低微,行为更是高人一筹。击溃梁一贯的另一点是,他在发现孙必达的同时,居然对自己放弃参加诗会的行为产生了后悔,如果孙必达没有参加,那么,今年诗会的桂冠必定是他无疑,他为自己错失这一良机而遗憾。正因为这样,他对孙必达产生了更加复杂的感情,他对孙必达产生敬佩的同时,对他的敌意也成比例增加。当然,这种复杂的情绪梁一贯没有表现出来,怎么会呢?他生在皇城根下,每天交结三教九流之人,如果动不动喜怒形于色,怎么在江湖上混?恰恰相反,他早就练就了一种本领,遇见越是不喜欢的人,他表面上做得越客气,表现得越是肝胆相照,一副生死相托的模样。他知道这样不好,太虚伪了,这不是他想要的梁一贯,他事后会反思,会自责。可是,他已无法改变这种处世方式了,因为他每每在这种行为中得到意想不到的快感,这是一种玩弄人于股掌之上的快感,更是能看透人间万事的通透感。世间万物皆不过如此耳。

将李琼梅介绍给孙必达,并不在梁一贯的计划之内,不过,相对于孙必达,梁一贯是这方面的老手。在开封城的文坛,梁一贯的风流是出名的,最主要的是,他也以风流自居,他几乎每天流连于柳荫堤,在柳荫堤过夜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柳荫堤的姑娘,哪一个不认识梁一贯?哪一个姑娘没有和梁一贯共过床?这是梁一贯的生活方式,或者,换一句话说,这是梁一贯有意选择并刻意塑造的自我形象。于他而言,诗人的身份是第一位的,其他所有身份和言行必须为他的诗人身份和形象服务。那么,他的风流便是自我塑造的一种手段,他知道,自古以来,风流是诗人的另一个身份,也是诗人的另一种生活方式。当然,可能也有诗人选择过苦行僧的生活,但他梁一贯不是那种类型。这便是了。在梁一贯看来,孙必达便属于苦行僧类型的诗人,多么的寡味和无趣啊。梁一贯认为这是孙必达的选择,也是他的性格,当然不能勉强。然而,他没有料到孙必达这一次会这么主动,没有任何犹豫便跟李琼梅走了。这挺好,诗人嘛,就应该拿得起放得下。

孙必达去了李琼梅的琼梅居后,梁一贯去了一趟桃花诗会,他急切地想知道,今天的桂冠戴在哪位诗人头上?结果正如他所料,因为他和孙必达的缺席,诗会没有选出桂冠诗人,也就是说,没有人拿走举茂才的名额。这个结果出乎梁一贯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放眼开封府,除了我和孙必达,谁有这个资格?谁?嗯?

这让梁一贯很是惬意,他返回柳荫堤,去找中午陪他喝酒的姑娘。他决定好好犒劳这个姑娘。

从柳荫堤回来后,必达连续七天没出门。

他不敢看娘亲的眼睛,但他听得出来,娘亲的声音依然慈祥和关切,一如唤他吃饭的声调。娘亲没有问必达为什么夜不归宿,只是轻轻地问候一声:“孙大,你回来啦。”

必达知道娘亲不会骂他,她从来没有骂过他。但是,这个时刻,他特别希望被娘亲骂一顿,甚至打一顿。必达有一种负罪感,特别是在娘亲的注视下,几乎无地自容,只想夺门而出,逃离这个家。可是,他现在哪里也不想去,什么人也不想见,他只想待在书房里,不看书,不写诗,一个人静坐着,审视自己的灵魂。

家和外面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外面的世界是开放的,是开阔的,是摇摆不定的,是充满诱惑的,是无比混乱和迷茫的。可是,进了自家的院子,特别是进了书房后,必达发现,这里才是自己真正想待的地方。在这里,他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什么才是自己要得到的,也就是说,只有在这里,他对这个世界才是有信心的,对自己也是有信心的。也只有在这里,他才有勇气审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他发现,自己身体不干净了,灵魂变脏了。他愧对娘亲。

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在柳荫堤,他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因为他知道,他所认识和所听说的文人墨客,不去柳荫堤的几乎没有,更重要的是,去柳荫堤是一种时髦,在柳荫堤过夜是一种风尚。不说别的,他便是特别羡慕梁一贯,羡慕他的风流,羡慕他的潇洒,梁一贯的人生比他多姿多彩得多。然而,必达知道,羡慕归羡慕,他成不了梁一贯,梁一贯的风流源自他的本性,他生而风流,也将这种风流体现在诗歌上,两者融为一体,相辅相成。可是,必达明白,他跟梁一贯不一样,他不是那类人,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能,他的出身、性格、人生观、价值观决定了他的格局,也决定了他的生活方式,更决定了他看待世界的眼光。这是他和梁一贯最小的差别,也是最大的差别。正因为有这种差别,他和梁一贯只能成为不同类型的人,他们所走的人生道路不同,看待世界的眼光不一样,写出的诗歌更是面貌各异。

必达开始后悔了,那天不应该去柳荫堤,更不应该喝那么多酒,如果他不喝那么多酒,便不会失去记忆,便不会去李琼梅的闺房,便不会做出荒唐的事来。然而,后悔有什么用呢?世上当然没有后悔药,事情已然发生,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他现在唯一能做的是,保证以后不再发生这样的事。

能保证吗?必达这么问自己。从内心讲,他必须做到这一点,他不能允许自己再一次犯同样的错误。可是,让他犹豫的是,他很清楚自己的缺点,他是个对酒精缺少抗拒能力的人,他喜欢喝酒,而且容易喝高,高了便不省人事,他完全有可能再喝高一次两次,甚至更多次。一想到这一点,必达内心充满了忧愁。

必达二十岁以前是不喝酒的,闻到气味就会嘔吐,必须掩鼻而逃。可是,当他第一次参加桃花诗会,在诗友的怂恿和喝彩声中,当他在桃花树下将那微微泛黄的液体倒进身体时,他发现,那液体灌溉并滋润了身体里的五脏六腑,涤去一切污垢,肉身柔软了,轻盈了,最最要命的是,精神得到升华了。因为这诗歌,因为这酒,他发现以前对于世俗的追求是那么的肤浅和可笑,简直有点儿可耻,所谓“文章千古事”,与当一个伟大的诗人相比,进士算什么?状元算什么?当朝一品算什么?就是将整个江山送给你又如何?必达“顿悟”了,豁然开朗了,他爱上了酒,爱上了酒后的飞腾,爱上那种脱离世界羁绊的感觉,爱上了那种人我两忘的境界,并对此产生了依赖。他有时会想,现实于他而言并非过于严酷,他的生活顺遂,娘亲慈爱,兄弟情深,师生恩厚,精神有所皈依,为什么会沉迷于杯中之物不能自拔呢?他想不明白。

“唉”,孙必达离开后,李琼梅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她知道孙必达这个人,也在应酬场合见过他几次,只不过孙必达没有注意到她罢了。

李琼梅为什么会注意孙必达呢?问题很好回答,因为李琼梅是个女人,每个女人都会考虑归宿问题,即使是李琼梅这样沦落风尘的女子也不例外,总归希望有一个好的结局,能够找到一个值得相托的男人。这有错吗?当然没错。她知道,男人大多是江水,奔腾而下,一往无前,想留住他们是不可能的。当然,话说回来,李琼梅也没有挽留谁,对于她和她的职业来讲,她不能也不必要挽留男人。对于男人来说,她这里只是客栈,要的只是暂时的温暖,短暂的欢愉,只是某种时刻的需求。这一点她是清楚的,也是她入行前便接受的最基本教育。她十四岁入了这一行,在柳荫堤这么多年,也算是久经风雨了,人间多少欢笑,只不过如一台戏而已,戏台上你来我往,谁能长留?是的,说得更露骨一点儿,这些年来,她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甚至连牛郎山上杀人不眨眼的强盗也没少来她这里过夜。可是,如果一定要让她说的话,那就是孙必达这样的男人没见过。为什么这么说?她的职业经验告诉她,天下所有男人的本质都差不多,她深知人性之恶,她每天都在接受人性恶的考验,是啊,这正是她对人世最为失望的地方,可她对人世的希望也正在于此,她总是觉得,既然人世有如此之恶,必定有善的一面相对应,她希望有一天能遇到善的一面。她相信善的存在。当然,她不能确信孙必达便是善的存在,他能代表善吗?肯定不能,她相信孙必达身上的恶未必比别人少,但孙必达身上蕴含着不同的气质。气质是缥缈的,看不见,摸不着,只能用来感受。没错,李琼梅第一眼见到孙必达时,便感受到他身上与众不同的气质,她觉得那种气质叫尊重,是对人的尊重,对世界的尊重。如果换一个肉麻一点儿的词,也可以叫爱。李琼梅从孙必达身上看出了一种爱,他爱自己,爱别人,爱山川河流和花草树木,爱这个活蹦乱跳并且乱七八糟的世界。李琼梅认为,尊重和爱是融为一体的,它们是递进关系。这些年来,李琼梅接待了那么多形形色色的男人,高低瘦胖,丑俊黑白,挥金如土,锱铢必较,什么类型都有,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爱自己,他们只爱自己。是的,在他们眼里没有别人,只有自己,以及自己的需要,所以,他们的世界也只是自己的世界,没有别人,他们不会与别人分享,他们不会。李琼梅觉得孙必达与他们的不同正在于此,他眼里有自己,也有别人,他爱自己,也爱别人。这点是多么重要啊,却是如此的珍稀。

所以,在李琼梅眼里与心里,早将必达和其他人分开,他有一个单独而特殊的位置。李琼梅也听说了,必达从来不在柳荫堤过夜,更没有和哪个姐妹有过纠缠,他每次在酒场上总是彬彬有礼,对他的朋友如此,对受邀参加酒宴的姐妹也是如此,一视同仁。正因为这样,李琼梅对必达也没有多余的想法,她知道,有的人是用来生活的,而有的人是用来想象的。必达便是用来想象的人。

李琼梅很清楚,必达在她这里过夜是个意外。对她来说是个意外,对必达来说也是。这一点,她从必达的眼神可以看出来,他的眼神是那么慌张,离开的步伐是那么慌乱,几乎是落荒而逃。

李琼梅并没有过多的期待,这样已经很好了,谁来她这里不是客人?她当然更愿意接待必达这样的客人。如果一定要说有遗憾的话,必达是在酒醉的情况下进了她的琼梅居,如果不是喝得大醉,必达肯定不会来,好像她欺骗了必达似的,这让她微微有点儿惆怅,至于惆怅什么,她也不甚了了,是红颜命薄?是青春易逝?是真情萌动?是思凡心起?或许都是,或许都不是。

不过,总的来说,这是一次愉快的旅程,她喜欢这样的旅程。当然,她也知道,离去的必达,不会再回来了,他有他的世界。这么想后,李琼梅对自己微微一笑,她在心里对自己轻轻地说:“挺好的,这样挺好的。他有他的世界,你也有你的生活。”

必达可以不出门,但他必须去书院,必须去见先生。

必达觉得辜负了先生。先生并不赞同他写诗,当然,先生也不反对他写诗,在写诗和考取功名之问,先生将后者放在第一位。这当然没有错。先生说,考取功名是安身立命,写诗是千古文章,两者都好,但要有前后顺序。必达却将先生安排的顺序调过来了,他一头钻进诗歌里,再也拔不出来了。必达知道,先生对他是失望的,先生没有放弃,他知道必达诗写得好,名气大,所以,他才通过在开封府做事的朋友,做通府尹的工作,向朝廷争取到举茂才的名额。他是为了必达才做这事的。而且,他已将必达的诗集送给府尹,以必达的实力和名气,当然是实至名归。可是,必达却临阵逃脱,在柳荫堤过了一夜,先生该是多么伤心啊。

必达当然知道先生的心思,可也正因为这样,他才不去参加诗会。他不是拒绝先生,不是拒绝诗会,不是拒绝举茂才,更不是拒绝进入朝廷的机会,恰恰相反,他进书院读书,包括写诗,最终目的还是想进朝廷,实现抱负。可是,他不能接受先生以这种方式安排他进朝廷,他对先生的行为感恩戴德,但内心无法认同。他想以公平的方式进入朝廷,他不想让人非议进入朝廷的正当性,这不是清高,而是他的本性,更重要的是,他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

必达去书院见了先生,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先生更是什么话也没问。这是先生的修养,也是他的行事风格。这种风格深深影响了必达。必达知道,先生表面若无其事,内心必定郑重其事。是啊,他有负先生期望了。这让他不安。

更让必达不安的是,他几日没来,书院弥漫着一股怪异的气息,所有同窗脸上写满了诡异,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却一言不发。当他一转身,立即声音四起。必达听出来了,他们窃窃私语的是他在柳荫堤的事,是他在李琼梅那里过夜的事。

这本来不是什么事,必达所有同窗都去过柳荫堤,都在柳荫堤过过夜。他们能去,为什么他孙必达不能去?

问题的根源恰恰在这里,因为他是孙必达,是先生最寄予厚望的人,是开封府诗坛最耀眼的一颗新星。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之前从没有在柳荫堤过过夜,虽然他从没有标榜什么,但在他人看来,他的行为便是在标榜自己是多么与众不同。那么,问题来了,事实证明他与他人没有什么不同,说得粗俗一点儿,脱了裤子大家都差不多。最最重要的是,以前的孙必达和大家是不同的,他身上似乎有一股与生俱来的气质,高高在上,不可触摸。可是,他现在也在柳荫堤过夜了,他身上的光环破灭了,原来他也跟大家一样,一介凡夫俗子而已。

必达知道同窗在背后嘲笑他,他没有回过头去。是的,他确实在柳荫堤过夜了,这是事实,既然如此,所有的反驳和辩解便失去了意义。他没有觉得同窗的嘲笑有什么不对,如果有不对的肯定是他孙必达,做了事,便要承担后果。

必达想离开书院,可又不知道能去哪里,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最终在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这个时候,除了看书,他还能做什么呢?可是,他没有料到的是,捧着书本,书本上的文字突然变成了巨石,每一个都有磨盘那么大,这些巨石不是静止的,而是排山倒海地朝他砸来,每一块巨石都在他身上砸出一个大窟窿,砸得他血肉四溅,砸得他体无完肤,直将他砸进地底里。他听到那些压在身上巨石的嘲笑声了。

他发现自己被打败了,从肉体到精神。他突然发现,自己的骄傲原来是那么不牢靠,自己一直维持的精神世界是那么不堪一击。他不能接受的还是精神上的打击,他一直苦苦坚守的城堡,在一夜之间便被摧垮,夷为平地了,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悲伤的呢?他不在乎身体,对衣食住行没有太多要求,即使身为平民,他也从来没有自卑过,更不会自暴自弃。他有时甚至想,如果上天允许他做一次人生选择,让他出生在王侯公爵之家,他愿意吗?他会毫不犹豫地说不愿意,他很满意目前的身份,很满意目前的生活,虽然身份低微,生活贫穷,可他觉得自己在精神上是个王,他有独立的城堡,他是城堡里最高统帅,无论遇见什么人,无论遇到什么事,他都能昂首面对,即使他俯下身来,精神还是高高在上的。可是,必达发现,几乎就在一瞬间,他城堡里的臣民挥戈反击了,城堡被摧毁,王冠被夺走,他的身体被践踏,他的头颅被踩成肉酱,最可怕的是,他的精神也被击溃了。他完蛋了。

就在此时,他看见了梁一贯,哦,梁一贯这时成了王,坐在他曾经的王位上,他得尽量抬起头颅,才能看清梁一贯的脸。那是一张闪耀着金光的脸,和气,端庄,慈祥,仁爱,当然,还有正义凛然。他这时听到一个声音,是梁一贯的声音,低沉,缓慢,却有强大的穿透力,而且是独一无二的,是城堡里唯一的声音,是压倒一切的声音,那声音正在宣布,不,是宣判,宣判孙必达的死刑。

孙必达觉得末日到了,他彻底完蛋了。

孙必达已经半个月没来书院了,先生说他病了,病得很重。先生这半个月也像丢了魂,背也弯了,步也飘了,语气虚弱,面色苍白,每次提起孙必达的病,嘴唇和手抖个不停,好像得病的不是孙必达,而是他老人家。

書院的同窗分了好几拨,陆陆续续去看望孙必达,回来之后,大家得出一个共同结论:孙必达疯了。

梁一贯一直拖着没去。梁一贯肯定是最想去看望孙必达的人之一,撇开同窗情谊不说,从竞争的角度来说,他们还是对手呢,他当然想去打探清楚对手的底细,做到知己知彼。他没有去是有原因的,他有他的顾虑,觉得孙必达不会这么随随便便就疯了的,他没有发疯的理由。书院里盛传他发疯的原因是在柳荫堤过了一夜,这个理由梁一贯不能接受,如果孙必达因为这个原因发疯,那么,书院里所有人都要发疯,他梁一贯早就发疯几百回了。所以,他认为大家看到的可能只是表面现象,至于真相是什么,梁一贯想不明白,有时,他认为孙必达根本没有病,他是做给别人看的,那么,他装病的目的是什么呢?梁一贯又想不明白了。对于梁一贯来说,孙必达一直是一个谜,他看不透孙必达,这也是他对孙必达感情复杂的一个重要原因。

梁一贯决定去浚仪桥的孙府看望孙必达,无论孙必达的病来得多么蹊跷,无论孙必达是不是真的装病,于他来说,都应该去探望一下,一是探个虚实,二是表达心意。梁一贯一直记得,那天在书院里,孙必达见了他,像见了妖魔鬼怪一样大喊大叫,手舞足蹈,这个细节也让梁一贯心里发虚,他有时想,孙必达见到他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反应?莫非真的与他在柳荫堤过夜有关?对于梁一贯来说,如果孙必达真的疯了,作为竞争对手的他来说该是多么寂寞啊,他虽然苦恼于孙必达时时的压制,可是,如果没有了孙必达,他又会觉得整座开封城变得空空荡荡。

从书院到浚仪桥的孙府,需要经过开封府衙,府衙门口站着两个卫兵,跟门口两尊石狮子一样,威严肃穆,却毫无表情和生气。梁一贯生于斯长于斯,几乎每天经过这条街,几乎每天经过开封府门口。他对府衙从来不排斥,因为他的童年便是在府衙里度过,虽然他父亲后来调去朝廷任职,开封府的衙门里依然有他儿时的玩伴,其中有个朋友叫朱杰,现在是开封府令史,人称朱令史,他们至今仍有往来,不时在一起喝酒。朱杰与他有同好,他们时常相约在柳荫堤过夜。可梁一贯对府衙并不亲切,反而有一种无端的压迫感,有时,这种压迫甚至使他喘不出气来。因此,如果能绕道而行,他宁愿多走几步路,实在绕不过去,总是匆匆而过,他也不知自己为何有此反应,实在费解。

梁一贯快速经过府衙时,发现衙门大开,门里深不可测。他听朱杰说,这是新任开封府尹的新规定,每天大开府衙之门,以便市民鸣冤,若有衙吏为难鸣冤之人,轻则处罚,重则革职,绝不轻饶。这个新规倒是得到一些民心,让鸣冤之人有路可走,免受皮肉之苦。可是,开封府的人都知道,新任府尹严酷,他喜欢杀人,曾经有三个市井无赖,说要放火烧了开封府,酒后一句玩笑而已,这话传到府尹耳朵,他命捕快捉来三人,砍了他们的脑袋,枭首示众三日。从那以后,开封城的人便不敢乱说话了。谁也不敢拿自己的脑袋瓜开玩笑。

到了孙府,孙府老太太告诉他,必达已经半个月没出书房一步,也不见人,她请梁一贯好好劝导必达。梁一贯进了书房,吃了一惊,孙必达坐在床上,面朝墙壁,身上披着被子,见他进来后,孙必达伸手将被子往上拉,将脑袋也包裹起来,不留一丝缝隙。

梁一贯在书房待了半个时辰,无论说什么,孙必达都不回答。孙必达像一尊石刻的雕像,纹丝不动。因为孙必达不开口,又将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梁一贯无法看见他的脸,无法看见他的眼睛,根本无法判断他有没有发疯。不过,根据常识,梁一贯知道一个真正的疯子是不会将自己包裹起来的,疯子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急于告诉别人:自己没有疯,而是这个世界疯了。那么,没有发疯的孙必达为什么要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为什么用被子将自己包裹起来?他内心到底在想些什么?他这么做有什么目的?梁一贯想不明白。

离开之前,梁一贯决定对被子里的孙必达说出心中疑惑:“大家都说你疯了,但我不相信,如果这么容易疯了,你就不是孙必达了,至少不是我认识的孙必达。”

梁一贯看见被子里的孙必达动了一下,他停顿了一下,被子里的孙必达又静止了,他只好接着说:“我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做,但我知道你这么做肯定有你的道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一定在想一个问题,我猜不出来是什么问题,但一定是决定你人生未来的大问题。”

梁一贯一直盯着孙必达,他依然没有动静,梁一贯用手指着被子里的孙必达说:“不管你开不开口,反正我知道你没有疯。”

说完之后,梁一贯离开了书房,来到厅堂,孙府老太太问他劝导必达了吗?他说劝导了。孙府老太太问他必达怎么说?他说没事,必达在想一个问题,想明白就好。孙府老太太问他必达什么时候能想明白?他说快了,可能是明天,最迟后天。孙府老太太双手合十,念着阿弥陀佛,不停说着感谢他的话。梁一贯快步离开孙府,走出一段路后,他拍了一下后脑勺,问:谁给你欺骗老太太的权利了?嗯?

必达知道自己没疯,不过离疯也差不多了。十五天前在书院他就发现:这次遭遇危机了。

从书院回来后,他在书房整整想了十五天,他只有一個目的:他不想完蛋,也不能完蛋。他是孙必达,孙必达哪能说完蛋就完蛋?可是,他知道,他遇到大问题了。这问题关乎他的声誉,关乎他的形象,关乎他以后以何种面目示人,这个问题是别人给他的,更是他要独白面对的。他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重新站立起来,才能以更雄伟的姿势屹立在众人面前,用他的姿态和神情告诉大家,他是孙必达,他拥有独立的城堡,他是城堡里的王,他是无可替代的。

可是,必达一直寻找不到出口,他仿佛进入一个无穷无尽的黑洞,随时有窒息在里面的危险。他最后能够找到出口,说起来还得感谢梁一贯。对于梁一贯的到来,必达的心理是排斥的,他遭受的这一次打击,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因梁一贯而起,所以,从内心里,他最不愿意见的人是梁一贯。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正是梁一贯的到来,触动了他的神经,让他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式,是啊是啊,事情因谁而起,因谁而消,这么简单的道理,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呢?看来,人是容易犯糊涂的,容易钻牛角尖的。必达脑子里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为这个想法而激动了。

当天晚上,必达便去柳荫堤找李琼梅,他到了梅花阁,梅花阁的老鸨告诉他,琼梅居的李琼梅中午被一个官人接到府上去了,还没有回来。必达问她,李琼梅晚上会回来吗?老鸨告诉他,按照规定,留在客人府上过夜,李琼梅必须派人回来请示,如果没请示,必须在午夜前回来。老鸨对必达说,我们这里姑娘多得是,你不必等李琼梅了,我介绍一个更好的给你。必达说,我今天晚上只要琼梅居的李琼梅。

李琼梅直到三更才由丫鬟梅香搀扶着回到梅花阁,她见到必达,一脸惊讶,问他说:“孙公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必达见她满嘴酒气,想必喝了不少酒,但必达已经不能再等了,他必须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那个想法像一头巨大的怪兽在他身体里横冲直撞,如果再不说出来,非将他身体撞破烂不可。他将李琼梅拉进房,看着她说:“李琼梅,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李琼梅笑了,调皮地拍了下他的脸蛋说:“乖乖,你是孙必达孙公子。”

孙必达说:“你记得就好,我有一个想法要告诉你,我要娶你做老婆。”

李琼梅不笑了,抓住必达的手也松开了,她退后两步,看着必达说:“你能不能再说一遍?”

必达说:“我要娶你做老婆。”

李琼梅愣了一会儿,转身坐在床沿,低头想了好长一段时间,抬头看着必达,摇了摇头,轻轻地说:“我不能嫁给你。”

这次轮到必达愣住了,他问李琼梅:“你不愿意嫁给我?”

李琼梅又摇了摇头说:“是你不能娶我。”

“为什么?”必达问。

“因为我是妓女。”李琼梅说。

“我知道你是妓女。”必达这时笑了,他看着李琼梅说,“可我就是要娶你做老婆。”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李琼梅看着他问。

“因为我在你这里过过夜。”必达说。

“在我这里过夜的男人那么多,”李琼梅看着必达说,“你不必为了这个原因而娶我。”

“这正是我跟那些男人不同的地方。”说出这句话时,必达眼睛闪耀着光芒,他伸手摸了摸李琼梅的脸蛋说,“只要你同意,我明天就领你去开封府落籍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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