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小型焚烧炉烟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
2018-05-02王美欢许榕发任明忠
农业环境科学学报 2018年4期
严 骁,贾 燕,王美欢,许榕发,郑 晶,任明忠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重点实验室,广州 510655)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产量逐年增加。尚晓博等[1]研究调查,2011年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超过3亿t,且仍以8%~10%的速度快速增长[2]。随着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在全国多地试点,但由于运输成本较高,仅在沿海少数经济发达县市成功应用[3]。尽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2009)中规定焚烧规模不能小于 150 t·d-1,但由于焚烧处理减量化,适用范围广,垃圾小规模焚烧处理在我国多地农村广泛存在[4]。2015年《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将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以及小型焚烧炉等。边远村庄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表明小规模的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在经济落后或偏远农村仍然具有一定的适用性。然而,小型垃圾焚烧炉由于工艺、设备以及管理的不完善,垃圾处置产生的二次污染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5]。Zhang等[6]调查采样发现,我国小型垃圾焚烧炉的PCDD/Fs(二噁英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远高于大型市政垃圾焚烧设施。目前,针对小型农村垃圾焚烧炉烟气中污染物特别是二噁英类污染物的研究报道还很稀少,刘劲松等[7]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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