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的循环经济博弈模式探析
2018-04-27博士生导师
财会月刊 2018年7期
(博士生导师),,2
一、引言
循环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范式,其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它不同于传统的经济模式,它对政府的地位与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不能仅仅局限于原有的管理、控制等职能,应重视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推进功能,政府必须能够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中占据主体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市场规则的建立和制度创新比技术更重要(刘志荣、陈雪梅,2008)。
王朝全(2006)研究了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提出了经济利益驱动、社会需求拉动、技术进步推动、政府支持促进四大动力机制。曲福田等(2006)的研究表明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着利益博弈。可能是出于技术处理的考虑,以往的诸多研究将政府、社会、其他循环经济参与者置于同样的博弈位置,利用信息不对称的纳什均衡手段进行相关问题的研究。采用一般纳什均衡博弈的方法虽然可以得到非常完善的优化解和经济学解释,但是该方法忽略了我国当前循环经济发展中政府的实际特点。
我国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既有部分功能与市场的竞争者重合,又是整个市场制度的设计者,可以说,我国的循环经济都是由我国各级政府作为先导推动开展的,其他的企业组织等则是作为被动的参与者参与其中,处于典型的从属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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