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教育与语文教学的关系
2018-04-25龙华
读天下 2017年17期
摘 要:汉字书法与汉语言文学其根本上同源的,一个是展示形式,一个是组织形式——虽然在教学中二者是分门别类的,但从本质上说,书法与语文又是不可割裂的——在教学中,将二者结合应用,互为倚靠、互为助力,是科学而高效的教学策略。
关键词:书法教育;语文教学;关系
书画同源,书文同宗——从文字溯源上,我们知道几乎所有的语言都是从象形开始的,但现在能够沿承下来,而且还具有旺盛生命力的以象形为根的语言,则非汉语莫属。也就是说,汉字本身就是画。因而,书画同源是很容易理解的。从工具性上说,汉字是一种实现交流和记录信息的语言工具,书写和文本组合本来就是一个本体。汉字作为一种表现艺术,就是脱胎于语言记录的实践。因而,书、文又是同宗的。这也正是汉字既具有语言信息传递的工具性,又可以作为一种独立的视觉艺术而存在的基础。
所以可知,对于书法教育或语文教学来说,将书法与语文割裂开来是不符合二者的源属性的,也是不利于教育教学的实践的。
一、 语文教学与书法教育的审美互助
书法从表象上看,就是一个视觉艺术类别。它以汉字为载体,用合乎人们视觉审美规律的方式将文字以特殊的形态展示出来——其审美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视觉的,表象艺术的美,通过不同字体、笔法、墨法的应用,或隶、或篆、或行、或草,或大气磅礴、或旖旎婉约。二是精神的,比如同样是写一个“中”字,有的写出来顶天立地、刚正遒劲,有的则端庄稳妥、中庸平和,两种表现风格分别展示了中华民族精神内涵的不同审美倾向和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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