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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入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2018-04-24刘扬

中国环境监察 2018年1期
关键词:行刑会商北京市公安局

文|刘扬

近年来,北京市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新《环境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加大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处罚和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起数和金额屡创新高。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衔接紧密,协作顺畅,配合有力,坚持以“四个到位”为基本遵循,积极推进“行刑衔接”,在联合执法、建立机制、会商督办、执法宣传、信息共享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

认识到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加大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2017年1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正式成立环食药旅安保总队。在“环保警察”队伍成立之初,北京市环保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对接配合,明确“边对接边联动”的指导思想。一方面,两部门主管领导多次组织各自调查机构、法制机构进行执法对接会商研究,明确阶段工作重点;另一方面,积极与对方开展密集会商,研究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及具体协作措施。经过前期充分的准备,两部门成功在“环保警察”挂牌成立当日,破获两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打响了全市联合执法的“第一枪”。2月27日,两部门联合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站,搭建了执法协作和案件查处的纽带桥梁。结合年度环境监察重点工作,联合制定印发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京环发〔2017〕4号),开展贯穿全年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配合到位

为进一步指导、规范联合执法工作,深入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合力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在前期机构对接、建立联合执法站、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办环境污染案件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后,北京市环保局与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向市区两级环保、公安部门印发了《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立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联动执法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联合执法工作站、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会商督办、联合执法、突发事件处置、定期培训、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通报”等7项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市级两部门通过联合查办重大案件的磨合,先行探索出在联合办案过程中采用“警察询问,环保笔录”的模式,现场固化证据,记录违法行为,并积极向区级环保、公安部门进行推广指导,强化对各区的带动和指导作用,并通过稽查与考核,定期对各区联合办案情况进行督察指导,提高对类似案件的查办力度。

自2017年8月到年底,北京市环保局组织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打散治污”专项行动,在重点大气排放行业、散乱污企业和危险废物、重金属排放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极大震慑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每月深入两个区,每个区集中利用一周时间,不分白天和夜晚,对“散乱污”企业和热点网格内的企业开展全面执法。对检查中发现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行为及涉嫌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依法进行处理。目前已在12个区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查处环境违法问题553个,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案件31起。

办理到位

为进一步明确调查机构、法制机构和有关业务处室及直属单位关于“行刑衔接”工作的职责分工、实施程序、移送材料、时限要求,加强与本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工作对接配合,北京市环保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适用程序(试行)》。定期组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强化督察发现问题、日常处罚、投诉举报等为主要切入点,通过信息资源共享、案件会商分析、联合开展“打散治污”专项行动等方式,深入挖掘公益诉讼和入刑案件线索,共同推进“行刑衔接”工作。

经过近一年顺畅高效的协作配合,北京市环保、公安两部门在联合办理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部分区也建立了环食药旅中队,全市环境保护“行刑衔接”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近期,北京市环保局正在总结梳理环境污染犯罪罪名及行政拘留违法情形,针对常见环境污染犯罪及行政拘留案件,研究制定《调查取证指引》,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法律规范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加大各级、各部门间的交流和培训,不断强化对各区联合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案件的甄别能力,熟练掌握入刑标准,做到应移送尽移送,营造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促进首都环境持续改善。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固定源环境行政处罚共立案5238起,处罚金额18737.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77.98%和31.68%。环保、公安两部门联合办理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35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4起。

宣传到位

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违法企业形成震慑,北京市环保局结合执法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通过邀请媒体跟随执法、新闻通报会、微博、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对执法工作进行宣传,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各界反映环保执法工作动态和执法成效。去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环保、公安联合执法“第一枪”、春季大气执法行动、大气污染强化执法月、百日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打散治污”专项执法行动等重点执法工作的专题宣传,特别通过媒体集中向社会发布了“环保警察”成立以来,环保、公安部门加强联合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十起典型案例,涉及大气、水、土壤和阻碍执法四大类,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强大的震慑,有效提高了环保行政执法权威和对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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