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判定方法的反思与完善
2018-04-23粟建权
法制博览 2018年2期
摘 要:现行司法实践中商标近似判定的方法不仅脱离了市场背景,且没有坚持以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的准则。为此我们可借鉴英美法系的做法,将消费者调查问卷制度引入。
关键词:商标近似;判定方法;调查问卷
中图分类号:D9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5-0207-01
作者简介:粟建权(1967-),男,汉族,湖南长沙人,本科,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方向:民商法。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因商标近似导致消费者误认的案件占有很大比重,为此在审判实践中明确商标近似的判定标准尤为必要,但现行判定商标近似的方法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难以保障裁判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因此如何对其进行优化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商标近似的概念
虽然我国理论界对商标近似的概念多有争论,但在立法上已将其明确,即商标近似是指涉案商标在字形、读音、含义、图形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两者之间有特定的联系。
二、商标近似判定方法的实践问题
(一)脱离市场背景
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判定商标之间是否构成近似主要有三种方法,即整体比对法、要部比对法和隔离比对法。表明上看,通过运用上述三种方法,法官对涉案商标之间是否构成近似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但该结果是否正确有待考量。因为商标及商品的流通范围主要集中在市场领域,涉案商标是否近似、是否会引起消费者混淆,都需要市场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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