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闻报道与隐私权保护
2018-04-23马铭悦李格格朱永赫
法制博览 2018年2期
关键词:保护
马铭悦 李格格 朱永赫
摘 要:新闻报道萦绕在生活的各个角落,新闻报道在进行播报时有可能会侵害到公民的隐私权,这将造成新闻自由与公民隐私权的冲突,二者的价值冲突将会对社会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主要分析了新闻报道与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希望能为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新闻报道;隐私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5-0188-01
作者简介:马铭悦(1997-),女,汉族,辽宁鞍山人,辽宁省阜新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法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电子商务法。
一、新闻报道与公民隐私的冲突
(一)新闻的价值和内涵
言论自由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实际生活中,新闻报道自由由言论自由发展而来,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主的收集、获取、了解信息和各种意见,通过微博、博客等网络平台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见解,拥有自主传播信息和意见的自由。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传播者十分重视新闻传播的自由。新闻自由是公民的言论自由在新闻活动当中的具体体现,新闻活动在组织和开展的过程中,不能干涉公民的民主权利,新闻自由以言论自由为基础,是言论自由的发展和延伸,但新闻自由属于民主的范畴,由新闻媒体、公民和政府三个因素构成,对人类的认识和社会发展作出相应的报道。
(二)隐私权的价值和内涵
新闻自由和隐私权二者都是现代社会和现代文明进步与发展的产物,属于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都能够推动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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