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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担任江津知县的廉吏

2018-04-17庞国翔

红岩春秋 2018年3期

庞国翔

江津历史上,一位叫国璋的,曾三任江津知县。国璋,蒙古镶白旗人,京旗赓良佐领下监生,清代少有的清廉之官。

清同治十二年,国璋第一次任江津知县。虽任职不到两年,但颇有政绩,被称为“能吏”。同治十三年,移官他县。

光绪三年,国璋以重庆盐务官员的身份来到江津白沙镇。他对盐商邓石泉出资兴办聚奎书院(今江津聚奎中学)很是赞赏,但因经费困难书院已半途停建,他便同邓石泉一起到黑石山現场了解情况。邓石泉半开玩笑地说:“如果以后你任江津的父母官,希望多多扶持。”不久,国璋回到重庆府。

光绪六年,国璋第二次任江津知县。上任不久就到白沙镇察看因资金严重不足而停工的聚奎书院修建现场。他决心支持办成聚奎书院,于是亲撰了一篇为书院劝募的文章,出面募集到白银5000余两,然后命刘炳森为监工,继续修建院舍。很快院舍竣工,但其他费用尚差。其时,国璋查到县衙差役梅魁贪赃枉法,就没收了梅魁在郑家坡、白鹤井等处的田产,作为聚奎书院和县城几水书院的办学基金,聚奎书院终于建成。第二年年底,国璋调离江津。

光绪十七年,国璋第三次任江津知县。他体察民情,裁讼公允,劝民农桑,特别重视教育。他“捐廉八百余金”,在高牙场仙池坝购置“仰天窝”学田,对成绩优秀的读书人课以重奖,被学子称为“国公课”。但两年后,他又离开了江津。

光绪二十五年二月,国璋卒于四川内江县官廨,享年61岁。江津百姓得知噩耗,无不痛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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