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新”在哪里?
2018-04-16宗禾
畅谈 2018年3期
关键词:管理
宗禾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为解决公车改革后公务车辆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称“新办法”)。
相对于2011年制定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新办法充分吸收近年来公车改革的新思路、新理念,借鉴部分省市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广泛征求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地方省市相关部门的意见,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公务车辆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有效举措。
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始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
针对近年来公车改革中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生的变化,新办法在相关条款上进行了规范,旨在进一步深化改革进程、巩固改革成果。
比如:与公车改革时对公务用车的定义保持一致,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的概念,将传统意义上的公务用车细化为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并对细化后车辆分类的概念和用途、各类车辆编制核定的负责部门、不同车辆的配备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013年颁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使用、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等都作了细致的要求,新办法也对这些舆论和民众关注的焦点进行了重点考虑。
比如:规定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产权不得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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