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隶后调查的首案
2018-04-14向党
廉政瞭望 2018年2期
向党(左二)组织审查组成员一起研究案情。
“向 党,这个问题线索由你来牵头负责调查核实……”2018年年初,我刚从检察院转隶过来不久,区纪委监委领导就将一件在巡察中移交的问题线索交予我办理。虽然在反贪反渎战线工作了十余年,累积了不少的实战经验。但此次,面对转隶后首个案件,面对执纪与执法的区别,脑海中还是“泛”起了一些不确定“因素”。
“10万元的农业项目资金,实际只用了4万元来购买南瓜种苗,那剩余的6万元去哪里了?”
带着这个疑问,我把审查组的几名成员召集起来,从问题线索开始抽丝剥茧……
“前期,虽然巡察上已经与销售老板谈过话了。不过,守林同志,这次你们2人去和老板接触,记住一定要把具体细节、票据等资料以证据的方式固定下来……”
“云川同志,你负责制作‘查询文书,领导审批后,我们一起到银行调取这10万元资金流向。”
磨刀不误砍柴工!经过大家商讨后,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每个人完成哪些任务、每一步程序该如何实施都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
在接下来的几天,调查组成员各司其职,案件取得重大进展。很快,农业局工作人员何某,进入了调查人员的“视野”范围。
据查,这10万元最先由区农业局拨付给香江种业合作社用于购买南瓜种苗,而合作社实际购买种苗只用了4万余元。剩余的6万元则由销售老板通过转款的方式到了何某的私人账户并“停留”。由此看来,何某已上升为此案的重要人物。
箭已上弦,我们立即开展了对何某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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