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分析与探讨
2018-04-13纪宏德
电力安全技术 2018年9期
纪宏德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嘉兴供电公司,浙江 嘉兴 314033)
1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对安全生产投入提出了明确意见,要求完善安全投入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财政投入。事实上,国家对于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方面的规定和规范由来已久。2006年,财政部印发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就加强企业安全费用财务管理在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以及监督4个方面提出了28项要求。2012年,财政部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新《办法》在原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适用范围,从6大行业扩展到9大行业,新增了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3类行业(企业),全面提高了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下限标准,扩展和细化了费用使用目的,但是并未对电力企业提出明确要求,仅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中(类别中)将电力工程纳入其中,同时明确了工程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 2 %。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征求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安监总财函〔2011〕4号)中,将电力行业纳入提取使用的适用范围。函中第7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为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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