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利益是金融业开放的准绳
2018-04-12刘戈
环球时报 2018-04-12
关键词:金融
刘戈
央行行长易纲昨天正式公布了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新举措,其中包括:今年上半年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等内容。对金融领域的一揽子开放举措,是中国金融业发展变革的内在需要,也是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成熟的标志,更是使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大众的切实行动。
金融开放上一次这样引起关注,还是在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那个时候,人们热烈讨论外资进入银行、证券和保险领域可能给国内金融机构带来的巨大冲击,大众希望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能够促进国内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
然而,这一幕后来并没有发生。在2001年后,按照加入WTO的承诺,外资银行在中国的业务经营范围扩大,外资开始尝试以战略合作者身份入股中资银行。2004年汇丰银行率先入股交通银行,此后,一批外资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开始入股中资银行。
但不期而至的金融危机打乱了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节奏,很多外资银行母公司财务压力剧增,迫使其清理了股权。另外对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一直未能放开,也让境外投资者对于能否在中国市场施展拳脚信心不足,很多机构在高位获利离场。
在证券领域,外资必须以与一家国内券商合资且不能控股为先决条件,只能进行投行业务而不能开展经纪业务。
这也导致合资券商在中国的业务开展规模和竞争能力相对本土券商缺乏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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