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我国彩票发展指数的界定
2018-04-11陈鲁南
中国民政 2018年5期
关键词:发展
◎陈鲁南
在彩票业,许多业内人士把一国年度彩票销售量与该国当年度GDP的比值称之为“彩票发展指数”,并认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合理的彩票发展指数为0.53%,未达到这一数值则事业尚有发展空间,超过这一数值则对经济社会有不良影响。我国2017年福利彩票加体育彩票的总销量为4266亿元,2017年的GDP则为82万亿元,二者比值为0.52%,据此,我国的彩票业显然已达到了饱和状态;然而,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尚未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正处于困顿状态的中国彩票业似乎也还谈不上成熟,彩票从业者们不禁要问,到底怎样看待所谓彩票发展指数呢?
不妨先来看表1的这组数据。
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到,所谓“0.53%”的指标效应并不明显:美、英、日、德等彩票业发达的国家,其指数都与0.53%有相当的距离;同样作为彩票大国的意大利,则远远超过了这一数值。当然,在以上这些国家,博彩业的业态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彩票外还有赛马、赛狗、娱乐场等多种产业。那么,用博彩业的整体数据来换算,结果又如何呢?
从表2的数据看,显然,纳入博彩业整体数据后,“0.53%”的指标效应进一步降低。美国、英国、德国的数值均明显超出这一数值;日本甚至出现了10倍于此的极值。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偏差呢?
笔者以为,首先,“0.53%”是一个在一定程度上被误读的数据。经查阅,在国内,“彩票发展指数”这个提法最早应是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彩票研究所所长冯百鸣在2010年提出的。当时,在综合国内外关于彩票市场与宏观经济相关性研究的基础上,冯百鸣认为:可将一国彩票发行规模与GDP的比值作为指数,衡量该国的彩票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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