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教育:幸福理念的践行
2018-04-09李元斌
基础教育参考 2018年5期
李元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国家的发展与富强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努力拼搏,而每一个公民也应该把促进国家的发展与富强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并且把这种责任转化为行动。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最大的幸福。多年来,贵州省习水县第一中学为了培养负责任的公民,开展了“责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以责任的教育,担当教育的责任
宋代著名教育家胡瑗说:“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职教化之任者在师儒,弘教化而致之民者在郡邑之任,而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这充分表明了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在“树人”方面所应具备的责任与担当。
周恩来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他把中华民族的崛起当作自己的责任,并终其一生为之奋斗。顾炎武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可见,社会需要负责任的人,国家更需要负责任的公民。雷锋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责任,他走到哪里就把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带到哪里,“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同样,一个单位也需要负责任的人。单位工作业绩如何,关键看其成员是否具有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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