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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四重维度

2018-04-03

关键词:生产力文明生态

(中共中央党校 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深刻把握时代发展潮流,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和新要求,具有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的特征,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刻回答了“什么是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这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1],首次将美丽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赋予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内涵。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时明确了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具体行动路线图,确保到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以及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2],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公民等视域谋划与部署生态文明建设,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鲜明特色。

一 物质基础:发展生态经济

生态经济是区别于传统经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其主要特征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维护相得益彰。传统经济侧重于粗放型发展,更强调经济量的一元化扩张;生态经济侧重于集约型发展,更注重经济、自然与社会等多元化要素的质的协调提升。无论是生态经济还传统经济,其背后的主要推动力都是相应形式的生产力。作为传统经济发展范式的理论支撑,传统生产力理论为生产力所下的定义是“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能力”[3]2。其核心要义是利用和改造自然,具有明显的二重化效应:一方面,在解决生产落后造成物质匮乏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们生活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4]59;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传统生产力理论所指导的发展带来的生态危机日益凸显,严重影响到了人类自身的生存,使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陷入“对立”的困境。在传统生产力理论的诠释中,“自然”只是一个“任人宰割”的、被对象化的客体,或只是实现人类主体“利用和改造”目的的外在条件,是处于从属性地位的被动力量,这就忽视了生产力的实践过程应当是人与自然的双向的物质流、能量流与信息流的交换与转换的动态过程。

习近平在当代生态状况不容乐观的现实下重新发掘了生产力的自然本质属性,突出了自然在生产力中的主导性和主动性的属性,纠正了传统生产力理论关于自然在生产力中的作用只是从属性和被动性的偏狭认识,提出了发展生态经济的重要支撑即“生态生产力”的思想,从而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定义的内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一是认定良好的生态本身就是生产力。“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生产力,就是发展后劲,也是一个地区的核心竞争力。”[5]88因此,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6]186。二是提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是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的重要论断。“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合理开发和经营……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6]191。发展是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富民兴国之本,只有促进经济持续和健康的发展,才能夯实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物质基础。三是强调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样重要。“我们不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而是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7]345。只有改变“高消耗、低效益”的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在生态和资源的承载水平上,才能实现经济和生态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四是确证生态与生产构成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基础。“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8]55人与生态息息相关,是不可分割的统一的有机整体。

习近平生态生产力理论与传统生产力理论相比较,具有一些鲜明的特点。一是绿色发展属性。“坚持绿色发展,就是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9]。生态生产力以绿色发展为主线,在保护自然的前提下,促进经济的绿色化发展,使对自然的开发利用与整个自然的供应和容纳能力相互统一起来,从而把对生态的破坏与对环境的污染控制在地球的自净范围之内。这样就能避免出现透支自然资源的现象,使自然的持续性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现有机结合。二是生产生态化属性。大部分传统的生产方式不仅本身存在能源消耗多的弊端,而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附属衍生物由于缺少回收处理与再利用环节,往往会被当作废弃品直接抛弃,因而导致资源的大量浪费,常常造成二次环境污染的生态困境。而生态生产力注重生产资料与产品原料的无害化,生产方式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原则,实现生产过程中每个环节的低碳化或清洁化,从而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三是全局性与全球化属性。传统生产力理论在追求目标上相对单一,只重视经济收益而忽略生态效益,在发展视野上也相对狭隘,只重视眼前的所得而忽略长远的持续发展,只重视区域利益而忽略整体利益,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而生态生产力理论注重全局性的协调发展,把相互间渐行渐远的人、自然和社会作为一个发展的统一体,即把生态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相融合,构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尤其是,生态生产力理论强调“人类命运共同体”,把各国的经济发展置于全球生态保护视野之中来考察,要求各国通力合作共同应对,实现经济繁荣和保护全球生态并行不悖。

二 政治导向:追求生态政治

习近平指出:“我们不能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仅仅作为经济问题。这里面有很大的政治”[10]103,“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2]。习近平不仅把生态文明建设看成是政治的任务,从政治的视角来看待生态文明建设,而且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即“生态政治”,这就赋予了生态文明全新的地位,同时也丰富了政治文明建设的内涵。

生态之所以变成政治问题,主要因为生态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与国家职能的公共事务管理范畴。河流、空气、阳光、原始植被、旷野土地和森林以及飞禽走兽等等各种资源,构成了完整的自然界生态系统。生态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给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奠定了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与环境基础。但是,生态系统的“张力”与弹性并非是无止境的,不仅自然对很多污染物无法分解或分解非常缓慢,而且资源的更新性和循环性也都是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实现。亚里士多德曾深刻指出:“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11]48-49换句话说,如果公共资源任由社会成员随心所欲地占有与挥霍,乃至是恣意妄为地践踏与破坏,那么必然造成公共资源的枯竭,最终的结果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受损。生态环境作为公共产品,就是属于关系到人们生存、生活与生产的重要公共资源,假如人们对生态公共产品无节制的过度开发、使用和破坏,就很有可能给当地甚至全国、全球造成灾难性后果。

当前,生态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忽视的考量因素。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公民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对生态问题越来越重视,生态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时常凸显,也带来一定的政治后果。比如,因为城市规划建设或生产项目落地涉及的生态环保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与体制不健全有关”[7]85。作为执政党必须与时俱进,对生态环境战略和政策作好顶层设计,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把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纳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布局。正如十九大报告所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一是根据绿色发展战略的新要求,变革政治价值观和政治思维,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改组原环境保护部,组建新的生态环境部,同时改革中央和地方的政绩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不单纯考察经济数字增长率。二是把环境维护、生态效益等因素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考核目标中,完善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三是探索实施按“划分功能区发展”的思路,综合考虑环境、资源、经济、社会等因素,划分城市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生态涵养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发展区四类功能区域,对生态涵养发展区、生态保护发展区取消地区生产总值的考核。四是进一步深化了环境破坏责任追究制改革,实行环境破坏终身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政府发展绿色GDP的自觉性。五是强化生态法治建设。不断建立与完善与生态保护相关的法律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通过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案),陆续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等。尤其是继生态文明建设写进党章之后,在2018年3月的全国“两会”中又增写进了宪法。把生态文明写进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是生态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六是开展国际生态政治合作。在国际上,中国自始自终展示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认真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等规定和义务,积极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与成果分享,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

三 文化底蕴:厚植生态文化

建设生态文化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1]。习近平高度重视生态文化建设,他强调:“要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在全社会确立起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12]48良好的生态文化蕴意着真善美,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统一。

生态文化的本质要义是合规律性。人类自从登上历史舞台,生产实践活动是人类一切历史的首要前提,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就是依靠生产劳动从自然界中获得基本生活资料来维持的。同时,人类还要清醒地认识到:人自身本来就是来自于自然,是自然的成员,理应遵循自然的规律。其实,人类之所以能够统治和占有自然界,仅仅是由于人类“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13]384。人类只有敬畏自然,认真研究自然规律,并根据自然规律来利用与开发资源,自然才会给予回馈;反之,违背自然的规律,无节制地滥用资源,甚至于对自然进行肆无忌惮的破坏,那么人类也必然会遭到自然的惩罚。正如恩格斯深刻指出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13]383如今,我们面对的世界性的生态危机,其根源不是生态系统本身造成的,归根结底是由于文化体系出了问题,是违反自然规律而受到的某种惩罚。对于生态文化,习近平在《环境保护要靠自觉自为》一文中作了精辟的论述:“像所有的认知过程一样,人们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认识,也有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自然自发到自觉自为的过程。”[14]13从开始只追求经济发展,不注重生态维护,不注重长远的可持续性,到认识到生态的前提性与基础性,从只顾及自己区域性的家园环境而不管别人,再到认识到生态的系统性与全局性、生态问题国与国之间往往唇亡齿寒,生态建设逐渐成为自觉行动。

生态文化的价值指向是向善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强调,“要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14]。生态文化的发展与兴盛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引导,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需要在生态文明发展的新征程中融入新内容,因而建设生态文化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逻辑语境上具有耦合性。其一,从国家层面来看,生态文化赋予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更丰富与更深刻的蕴意。富强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富有、技术体系的先进与军事实力的强大,而且还包括良好生态前提下能够永续发展的生态富强,“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15]373。文明与和谐则彰显了生态文明的新伦理价值,强调了人与自然共生、人与人和睦、人与社会融洽的发展理念。其二,从社会层面来看,生态文化深化了平等和公正的内涵,强化了自然应有的价值,突出了自然应有的权利,把传统语境下人的平等和公正原则延伸到了人与自然作为“联合体”的关系领域里,同时突破了代际间伦理边界,将平等与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延伸到了代际,“我们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用破坏性方式搞发展”[16]544。自然与人类共同存在于生态系统之中,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对自然存在物的平等就是对自然内在价值的肯定以及对人应当承担更多生态责任的认同,并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1]。其三,从个人的角度来看,生态文化理论所倡导的“生态诚信”,是个人生态道德约束与生态伦理规范内化于心并外化于行的准则。这种准则不仅是维护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之本,而且是生态文明中的做人之魂。因为,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无论多么完善的机制、多么美好的政策和多么严格的制度,归根结底都要依靠人来落实、维护与监督,人的生态诚信度是评判其最终效果的重要前提指标。

生态文化的目标追求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美。人和动物都会利用自然,但是两者之间有根本的不同。动物仅仅依据其本能的“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利用自然的各种原始的、纯天然的条件,但人可以依据任意的种的尺度来利用自然条件,除了原始的、纯天然的外,还可以通过加工、改造等方式来利用,即把人的内在尺度体现在自然对象中,“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17]162-163。习近平指出,“要让山川林木葱郁,让大地遍染绿色,让天空湛蓝清新,让河湖鱼翔浅底……这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美好蓝图”[18]4-7。建设“美丽中国”是中国生态文化的重要实践,是对生态系统与社会系统维护与再创造的诗意栖居,凸显了人与自然共生的核心理念,在生态之美的基础上突出了人文之美,是最具有中国气息、中国特色与中国风格的时代强音与优雅画卷。所以,蕴含在生态文化中的“美”,反映的实质是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感性与理性的协调与统一,具体表现为山水田园的自然美、美丽心灵与美丽行为的社会美以及艺术美的融合。正如马克思所深刻揭示的,这种“美”是“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19]120。

四 主体力量:培育生态公民

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要素的建立、运行、发展与优化始终离不开人这一主体的活动与支撑,在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与文化结构背后隐藏着的无非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与思想文化关系。原因在于,社会是人的社会,历史是人的历史,人是一切活动的发动者和操控者,是各种文明的创造者,是价值关系实现的中心环节。正如恩格斯所说,“人只须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根据自己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20]521。从主体尺度来看,人的活动的开展、人的需求的满足、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又能够提高经济效率、完善政治秩序、丰富文化内容,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要素在累积的基础上不断实现创新与发展;反之,如果离开了人这一主体及其活动,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存在与发展不仅失去了意义,而且也因缺乏可靠的支撑而变成无源之水与无本之木。所以,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政治和厚植生态文化,都需以人的活动与参与为基础;相应地,建设生态文明的主体力量应是具有生态保护意识与力行生态保护行为的生态公民。

近些年来,广大群众的生态意识和生态文明建设能力虽然有所提升,但其深度和成效还不足。一是公民整体上的环保意识较为淡薄。由于环保知识教育的普及化、专业化与体系化的程度还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其科学化水平。很多公民对环保知识的了解与掌握较为肤浅,表现为碎片化、陈旧化与单一化,对于建设生态文明目的的认识也很模糊,对环保的认识很多仅仅停留在不乱扔垃圾、不铺张浪费资源等低级或初级的层面之上。同时,一些人还没有形成内在的、高层次的生态素养,甚至个人自身在不经意间也常会作出一些污染环境或有损生态的行为。二是所提供的公众公共平台和空间较小,民间环保组织较少及其发挥的作用较弱,公众参与生态决策的广泛性也不够,其透明性、公开性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此造成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不足,对环境保护的参与也不够,很多环境保护的要求与规定也因为“雷声大,雨点小”而流于形式,或停留在宣传上或口号上。

为此,习近平强调,要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18]396。树立良好的环境意识是生态公民的核心要素,作为一名生态公民应当具有三个特征。一是积极地履行环保责任。个人自己要认真践行环保理念,监督国家或地方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企业对环保义务予以认真落实;根据社会的发展,为推动环保规章、制度与法令的不断完善作出力所能及的努力。二是有良好的环境道德。生态公民不仅要有担当精神,还必须要有基本的生态良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具有“消极美德”,如遵规守纪的底线思维;第二是要有“积极美德”,如在无人监督时或法律监管盲区里,仍能具有自律的主动意识[21]96。公民能够从自己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水等。三是具有全球生态意识。由于生态的整体性与系统性,环境污染的影响往往不会只局限于某一特定的区域或国别,“生态公民”的环保意识也就同样无狭隘的区域或国别界限,要求主动关注与积极参与国际环保活动,注重区域与区域或国与国之间环保事宜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体现“世界公民”的全球性环保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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