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浙成规》:清代浙江档案编研的代表之作
2018-04-03韩李敏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档案 2018年1期
关键词:浙江
韩李敏/浙江省档案局

把档案文献编纂成册,或用于资政,或用于存史,这是我国古代的文化传统,也是中国古代档案工作一大特点。《治浙成规》是清代浙江的档案文献汇编,也是浙江清代的档案编研的代表之作。
《治浙成规》目前见诸于世的是清代道光刻本,全书共八卷。约有两个版本,版本一是每卷装订成一册,全书共八册;版本二是每卷装订成两册,全书共两函十六册。
《治浙成规》由浙江布政使司与浙江按察使司藩、臬两个部门共同编纂出版。全书分为“藩政”与“臬政”两大部分,一至四卷为“藩政”,共收录浙江布政使司自乾隆三十五年五月(1770)至道光十二年六月(1832)形成的档案文献82件;五至八卷为“臬政”,共收录浙江按察使司自乾隆二十一年六月(1756)至道光四年六月(1824)形成的档案文献80件。全书每卷前均有目录,收录最早的档案是《典铺窃赃先行查起给主于犯属名下追还当本》,形成于乾隆二十一年六月十六日(1756年7月12日),收录最迟的档案是《详同通缺出插委盐属如有本省差使调回署理》,形成于道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1832年7月8日)。全书合计共收录档案文献162件。
《治浙成规》的道光刻本并非是该书的最早版本。从道光版的扉页所见“藩臬两司重订”和“续增嗣出”字样,完全证明它不是第一次编纂出版,此前已经有此书的历史版本。从该书收录的《军流遣犯在配妻氏病故毫无别情者概免报官》所载“于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初五日奉巡抚部院庄批:如详饬遵,仍刊入《治浙成规》本内,并候督部堂批示,缴”[1],说明早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之前已有《治浙成规》一书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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