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污染型邻避设施规划建设中公众参与模式综述

2018-04-02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6期
关键词:旧城利益设施

(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 400074)

一、引言

随着我国新形势下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市人口规模和城镇数量的增多,社会对资源的需求、能源的消耗以及城市污染也随之增加,各类维系城市稳健发展和公众正常生活的设施急需被政府规划建设。然而,这些公共设施中有些可能会给公众的身体、心理、周边环境带来危害,使得周围公众不愿与之毗邻,此类遭到公众反对的设施被称为邻避设施。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一)国外研究现状

1977年,美国学者O’Hare[1]首次提出了“邻避(NotInMyBackyard,简写NIMBY)一词概念,并阐释了邻避设施的一般性特征及负外部性影响。随后,该概概念被学术界广泛使用,邻避冲突成为了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领域的重要议题。就邻避效应的理解层面,不同学者的观点不同。而CHager[2]以完全不同的视角,通过借鉴欧洲、亚洲、北美洲的邻避案例,论证得出不同政治环境下邻避运动可以推动创新解决方案产生的结论。邻避项目的补偿研究中,Flynn[3]探讨了通过诉讼方式确定邻避索赔的政策依据,从而设立了补偿的司法政策框架。在调查社区接受意愿的前提下,提出了一个关于社区基金年度货币支付的估值方案。从土地租金的概念出发,建立了基于不同区域的地租税模型用于实现对居民的补偿。

不同于我国的是,国外关于公众参与的研究最早起源于1947年英国《城市规划法》,其中提到了城市规划过程中公众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甚至设立了公众不满意事项可上诉的机制。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国外发达国家关于邻避设施项目中的公众参与研究已颇为成熟。

(二)国内研究现状

2007年“厦门PX事件”以来,“邻避”一词逐渐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可,邻避设施项目中的有关问题研究也成为了当前学者讨论的热点话题。高军波,乔伟峰等[4]基于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案例解析,发现邻避困境本质源于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内部及其之间利益关系的不协调,认为唯有基于差异化功能定位的利益协商才是解决邻避冲突的根本路径。在20世纪80年代台湾开始被垃圾填埋场、焚化厂、火力发电厂等设施的建设引发大规模的抗争活动所困扰。公众提出公众议题的参与往往难以形成公众与政府之间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差,导致公众提出的建议或利益诉求得不到有效的回应。这主要是因为公众参与由外力推动而非政府内在的动力,虽然通过媒体的宣传使得公众参与越来越受政府的重视,出现了一些公众参与的成功案例,但是其内在的矛盾往往容易让某一事件成为群体性事件。

总体而言,近年来国内对公众参与的模式研究正悄然兴起,但污染型设施规划建设领域的公众参与还亟待完善,从现有文献的研究视角较为偏向宏观层面研究、缺乏中观层面分析,研究方法大多以定性分析和理论阐释为主、定量分析和实证研究不足,而且关于污染型邻避项目中事件的成败标准尚未做统一界定,邻避案例中形成机理、参与机制、评价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较完整的自发型污染型邻避设施中公众参与的模式体系尚未建立。

三、参与模式总结

郑国、刘伟[5]认为根据规划利益平衡和知识整合需求的强弱关系,构建差异化的公众参与模式,可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卢小丽[6]选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对比分析,侧重于主导发起主体的不同,归纳出(政府主导发起型参与、非政府主导发起型参与和公众自觉发起型参与)三种参与模式,进而对模式特点、模式间比较以及模式的整体演变过程进行阐析。边防、赵鹏军认为构建多途径的参与模式需要在决策、规划和实施三个层面来提高农民公众参与的强度和深度,确保农民成为乡村规划的主要受益者。吴晓军通过对公众参与能力与政府态度的分析,定位公众与政府在不同参与阶段所扮演的主要角色,进一步探究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中单一独断型、政府倾斜型、公众参与型和共同协作型4种决策模式,从公众、政府和社会三个主要的层面来寻求构建有效的城市规划决策模式。旧城改造中公众参与模式发展动态。刘贵文构建基于社区自主的城市更新模式,提高对社区居民(旧城居民)利益的关注和考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并结合政府、社区居民、私人机构运用PPP模式进行旧城更新。总之,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研究了旧城改造系统演化的途径,讨论了旧城改造复杂性和公众参与的特征,在分析旧城改造的主体利益基础上,建立了旧城改造利益共生参与机制模型。

猜你喜欢

旧城利益设施
民生设施非“摆设”
浅谈旧城更新中建筑立面整治的策略与意义
警惕环保设施安全隐患
论确认之诉的确认利益
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正当时
环保从来就是利益博弈
中国城市新旧城空间规划的历史经验
擅自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该如何处罚?
绝不能让“利益绑架科学”
海港区以农民得实惠为前提走出旧城改造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