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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江南女性的消费行为探析

2018-04-02陈丹丹西南大学重庆400000

丝路艺术 2018年10期
关键词:江南地区庙会游玩

陈丹丹(西南大学,重庆 400000)

较之于前代稍有不同,明清时期女性的消费现象逐渐平民化,“倡优贱婢”都具有消费能力。除去商人妇、上层社会的妇人、大家闺秀这些传统社会中消费力很强的女性,明清时期的一般平民妇女,甚至于身份低贱的婢女、娼妓,再到乡村妇女,也大都具备一定的消费能力,甚至于能够从事奢侈消费。

一、女性的日常消费

在女性的日常消费中,服饰、妆饰消费是最主要的。明清奢侈的消费风气对于女性的消费也产生了影响,导致女性消费的日渐奢侈化,顾起元描写当时的南京妇女“俗尚日奢,妇女尤甚。家才儋石,已贸绮罗;积未锱铢,先营珠翠。”[1]乾隆《元和县志》也有记载:“即妇人女子,轻装直髻,一变古风,或冶容炫服,有一衣之值至二三十金者。”[2]可见,当时江南女性追求锦衣华服,日常消费渐渐奢侈化的现象是存在的。

女性的另一笔日常开销是化妆品及一些女性用品。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描写女性化妆的重要性:“妇人惟仙姿国色,无俟修容;稍去天工者,即不能免于人力矣。然予所谓“修饰”二字,无论妍媸美恶,均不可少。”[3]对美的追求促使女性在化妆品及女性用品上的消费行为。明清时期的卖婆,便是经常走街串巷,贩卖胭脂水粉,有的出入大户深闺,为女性采购一些流行妆饰品之类的女性用品。明清时期的江南地区出现了一种“星货铺”,作为专卖女性用品的杂货店,“手绢风兜、雨伞、棠木履、重台履,香里肚、洋印花巾袖、顾绣、花巾袖、妆花边、绣花边、金彩鬼子栏杆、貉勒、缎勒、义髻闹妆、步摇、流苏、袅朵之类,炫心夺目,闺中之物,十居其九。故诸姬妆饰,悉资于此。固由花样不同,亦特视为奇货矣。”[4]女性用品专卖店的出现,证明当时女性的购买力在不断增强。

二、女性休闲旅游消费

明清江南商品经济长足发展、文化繁荣,加及奢侈消费风气的影响,江南游风蔚然兴起,不同以往的是,女性也开始大规模地投入旅游活动中,外出游玩成为女性重要的休闲活动之一。

1、岁时出游

江南地区传统节令丰富,成为女性游玩的大好时机,史料记载新年时“诸丛林各建岁醮,士女游玩琳宫梵宇,或烧香答愿。自此翩翩徵逐,无论远近,随意所之。”[5]正月十五日“士女盈填,落梅秾李,游灯往来,若十里长虹。”[6]清明节“大家男女,炫服靓妆,楼船宴饮,合队而出,笑语喧哗。寻常宅眷,淡妆素服,亦泛舟具馔以往。吴郡墓多在西山,到岸舣舟,坟垅数十里间,子孙捉壶挈榼,从人担鱼肉而上,轿马后挂楮锭,粲粲然满道也。”[7]端午节划龙船时“士女靓装炫服,倾城出游。藻川缛野,楼幕尽启,罗绮云积。山塘七里,几无驻足;河中船挤,不见寸澜。”[8]此外,中元节(盂兰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都是妇女外出游玩的好日子,可谓“四时乐事更番换,年去年来争赏玩”。

2、庙会活动

明中叶以后,江南地区开始兴起庙会活动,即“以祠庙为依托,在特定日期举行的,祭祀神灵、交易货物、娱乐身心的集会。”[9]“庙会导源于古老的祭社活动,但与祭社的社会相较,其内容更为广泛,每年的活动也更为频繁。庙会大多在当地的各色神庙中举行,以神庙的神灵偶像为祭祀中心,故又称‘神会’。”[10]庙会遍布江南地区的村村镇镇,在民间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很大程度上,女性是庙会活动参与者的主体人群。庙会与民间信仰有关,如观音诞辰、八字娘娘生日、城隍诞辰等宗教节日,都会举办庙会活动,一些虔诚信仰的妇女积极参与其中,但也有一部分,借参与庙会活动之机外出游玩。“今日某神出游,明日某神盛会,男女奔赴数十百里之内,人人若狂,一会之费动以千计,一年之中常至数会。”[11]此时期大江南北都流行的迎神赛会,钱泳称其为恶俗,“三春无事,疑鬼疑神,名曰出会,咸谓可以驱邪降福,消难除蝗。一时哄动,举邑若狂,乡城士女观者数万人。”列其罪名渎鬼神、乱法度、耗财用、误本业、混男女、煽火烛、兴赌博、聚打降、招盗贼、坏风俗等,“凡乡城有盛会,观者如山,妇女焉得不出。妇女既多,则轻薄少年逐队随行,焉得不看。”[12]对于这种“僧道借以弄钱,妇女因而游玩”的有违礼教、伤风化的行为,政府多次严令禁止,但效果并不理想。伴随庙会而生的,还有庙会型的集市,即“庙市”。《锡金识小录》载晚清无锡地区的“三茅君诞”:“村妇终岁机杼所积余钱零布,必罄用始为快。”[13]

3、进香活动

具有宗教性质的烧香之旅同时也具有旅游的功能。江南地区历来信鬼神,烧香拜佛的活动特别繁盛,女性香客数量也很庞大,“惟妇人多不事女红,又往往藉入庙烧香以游览名胜,此则习之最陋。”[14]吴地有烧“十庙香”[15]的风俗,袁景澜记载:“吴风佞佛,俗淫于祀,闺房妇媪尤皈向西方。自献岁发春,桕烛檀香,烟光塞观宇,缁羽聚点烛钱,充终岁稂。妇女联队出……盖礼以多为贵也。”[16]不仅限于近游,有的进香活动甚至跨省进行,普陀山、灵隐寺等明寺古刹都成为女性进香的目的地,如苏州妇女远赴杭州灵隐寺进香,“城乡士女,买舟结队,檀香桕烛,置办精虔。富豪之族,则买画舫,两三人为伴,或挈眷偕行,留连弥月。比户小家,则数十人结伴,雇赁楼船……二月初旬,途间即络绎不绝,名为进香,实则藉游山水。”[17]

此外,江南地区山水秀丽、景色优美,踏青、游湖、赏月、游园等旅游活动也成为女性休闲生活的一部分,刺激着女性消费行为的产生。

注释:

[1]顾起元:《客座赘语》,南京:南京出版社,2009年,第60页。

[2]徐茂明:《江南士绅与江南社会:1368—1911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1页。

[3]李渔:《闲情偶寄》,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12页。

[4]王书奴:《中国娼妓史》,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01页。

[5]顾禄撰,来新夏点校:《清嘉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9页。

[6]费元禄:《龟采馆清课》,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9页。

[7]袁景澜撰,甘兰经、吴琴校点:《吴郡岁华纪丽》,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94—95页。

[8]同上,第180页。

[9]小田:《在神圣与凡俗之间——江南庙会论考》,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5页。

[10]陈宝良:《明代民间的节日旅游》,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03期,第102页。

[11]冯桂芬:《(同治)苏州府志》卷一,清光绪九年刊本,第43页。

[12]钱泳撰,孟斐点校:《履园丛话》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90—391页

[13]孙歆:《明清以来江南庙会与妇女生活》,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26页

[14]乾隆《长洲县志》卷 11《风俗》,第 98 页。转引自宣花:《明清苏州妇女日常生活研究》,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37页。

[15]“郡县城隍庙及本里土地诸神祀,男妇修行者,年初皆往烧香,必经历十庙而止,谓之‘烧十庙香’。”引自顾禄撰,来新夏点校:《清嘉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2页。

[16]袁景澜撰,甘兰经、吴琴校点:《吴郡岁华纪丽》,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7页。

[17]同上,第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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