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老子指略》梳理与批评
2018-04-02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重庆 400000)
一、《老子指略》疏通
《老子指略》是王弼注疏《老子》时为《老子》写的一个思想概述。何劭《王弼传》曰:“弼注老子,为之指略,致有理统,著道略论。”通行本来自近人王维诚的辑佚,分别来源于《道藏·正乙部》中《老子微旨例略》卷和张君房《云笈七签》中《老子指归略例》卷。楼宇烈后对此进行了校释,并将其收录在《王弼集校释》中。
(一)“道”与“物生”
从宇宙论(我认为在《指略》中不应该从本体论角度理解“道”,“道”不是万物的基质,而应该从宇宙论角度理解“道”,“道”是万物时间之“始”,原因下述)即形而上学的角度讲,“道”是什么呢?《指略》言:“万物之宗”。然后“万物之宗”有什么性质呢?《指略》的论证过程如下:
P1:万物之宗苞通天地,靡使不经。
P2:若温则不能凉,宫则不能商。
P3:形必有所分,声必有所属。
P4:象而形者,非大象也;音而声者,非大音也。(“大象”和“大音”即“道”)
P5:万物之宗主无温、无凉、无形、无声。
P1→P2→P3→P4→P5
《指略》第一段由四个前提得出一个结论:万物之宗的“道”没有温度、形状和声音。“道”是“五物(金木水火土)之母”,不是“五物”,不具有任何具体物体的任何可感性质(温度形状声音属于可感性质)。
(二)“道”与“功成”
但是,“功成”为什么要依据“道”?作为本体的“道”和形而下的政治治理如何挂钩的呢?
H:天不以此,则物不生;治不以此,则功不成。
这里,《指略》引出了“崇本息末”的论断。显然,“本”即是“道”,“末”即是非“道”。形而上的“崇本息末”即是“夫欲定物之本者,则虽近而必自远以证其始;夫欲明物之所由者,则虽显而必自幽以叙其本”(这就是为什么从“宇宙论”的角度理解“道”的原因)
形而下的“本”即是“素朴”、“寡欲”,“末”即“名”“行”。《指略》言:”故见素朴以绝圣智,寡私欲以弃巧利,皆崇本息末之谓也”。“本末”之分显然是一个二元对立。“素朴”、“寡欲”可理解为“无名”、“无为”(“无为”与“行”对立)。
二、论证过程的批评
下面,我将对以上《指略》中的论证过程进行进一步的辨析,挖掘出论证中潜藏的一些论点,并指明和批评其中一些命题的错误和推理的跳跃,进而作出自己的评论。
(一)P1:万物之宗?P2:若温则不能凉?
P系列推理缺少一个关键命题:
P0:万物之宗存在。
P0是P系列推理没有论证的。
而且,要得出P5,必须有P2。但P2是有问题的。P2所要表达的是物理性质的泾渭分明、不可兼有。但“道”为什么不能温凉兼顾呢?“道”为什么不能潜藏着万物的所有可感性质呢?即:
P2’:即温又能凉
这样,推理得到的就不是P5,而是
P5’:如果令“可感的具体事物的性质”为x,那么“道”是所“有”x。
(二)Q1、Q2:名称有所分、有所不尽?
《指略》中,P在言说“道”不能被物理性质所规定,Q在言说“道”不能被具体的名称所规定。根本上是名称产生的规定性使“道”的无限性(P1)被限定了。“道”如果“无名”的话,那么也就没有物理性质上的规定性了。
(三)H:天以此,所以治也要以此?
为什么“明侯王孤寡之义,而从道一以宣其开始”?R从正反两面为以“寡欲”、“素朴”的“道”为治理天下的手段提供了形而下即经验上的依据。但是,本体的“道”和经验上的“道”是一个“道”吗?既然“道”不可言说,那么“寡欲”“素朴”这些名称从何而来?本体论和政治学怎样产生关系呢(现在,物理学与政治学已经分开)?《指略》对此没有阐述。把“道”拟人化或许能让我们能更好理解“道”。
(四)R1:名与实一致?
推理链条R1只表达了一个可能世界“名行之美显尚”后的一种可能情况:“有名”则逐利望誉,导致名实不符,空有“虚名”。“有名”不能后承“名实不副”。虽然R1是不完全推理,但它表达了一种态度,即对“名”的反感。
(五)R3、R4、R6:“无为”真的能治巧伪、邪淫?
R3、4、6向我们说明的是所有政治手段,即“为”的无效性。这明显是反常识的。虽然有的人辩护说“无为”不是毫无作为,而是不强为。但什么是“强”呢?治理得好就是“不强”,治理得不好就是“强”?“强”与否只能靠事后判断,这对我们在事前对政治手段的选择有什么意义呢?其实,《指略》根本上是要“为”的,它不应该用本体的“道”的“无为”“无名”来比附政治治理。“素朴”“寡欲”即是统治者所“为”。
而且,显然,R都是不完全推理。“素朴”和“寡欲”真的能治巧伪、邪淫吗?《指略》没有相关阐述。
三、遗漏之处
下面我将指出《指略》论证体系中一些无法解决的令人困惑矛盾的名言。
(一)“反名”还是“无名”
“功所以成,乃反其名。”什么是“反名”呢?“圣功实存,而曰绝圣之所立;仁德实著,而曰弃任之所存。”“反名”其实是“有名”,《指略》没有彻底放弃“正名”。“圣功、仁德、安、尊”是“正名”。但这就和《指略》后面反对“名”的论断矛盾了。而且,如我前面所说,《指略》主张“无为”,但又建立“素朴”“寡欲”的“有为”。这样,《指略》中,“有为”与“无为”同在,“有名”与“无名”同在。这里的逻辑矛盾不能避免。
(二)“为在未有”与“为在未始”
“贱夫巧术,为在未有”,意在否定“为在未有”。但“不害其欲,使其无心于欲。谋之与未兆,为之于未始”,意在肯定“未在未始”。两处观点不相符合。
四、总结
《老子指略》的本体论证有其特点也有让人不甚满意的地方。它的政治思想十分复杂,难免梳理出其不合逻辑和怪异的地方。以上我已大概梳理出了《指略》的纲要并进行了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