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四个“要”
2018-04-02杨永浩
法治新闻传播 2018年4期
■杨永浩
我做记者的时间不长,从2016年11月至今,还不到两年的时间。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深刻体会到了自己由一名通讯员向记者的转变。在此把我的一些“写稿初体验”分享给大家。
要有新闻意识
既然成为报社的一名记者,就要做好报社的“眼睛”和“腿”,新闻意识是少不了的。
2017年12月,备受国内外瞩目的“4·13跨国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在即。这起案件因犯罪嫌疑人中有不少台湾籍人员,岛内媒体高度关注,一旦报道失控,将会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面对采写困难,我敏锐地变“危”为“机”,在上级单位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时,主动提出该案在一审宣判过程中,既要积极、主动、全面地报道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工作,向社会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又要防止无序报道扰乱视听,我提议由《检察日报》对该案进行独家深度报道。该项提议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此后,我陪同报社资深记者郑赫南先后三次深入承办该案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采访,实地实战向报社优秀记者学习采访技巧。最终,在郑赫南老师的帮助下,我们合作完成的稿件《高标准严格证据审查,多媒体示证被告人认罪服法——公诉人详解办理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在2017年12月22日《检察日报》第二版以接近整版的篇幅刊发,该文被报社评为当月三星稿件。
要善于捕捉新闻点
每天,我必不缺少的事情就是浏览单位各部门和各分院、区院的信息,以及各院每天推送的新媒体作品,从中多留意就一定能发现令人眼前一亮的新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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