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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将会提升民众获得感

2018-04-01

税收征纳 2018年8期
关键词:级距起征点税制

蕊 红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6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此次距离上次修法已有7年,从草案披露内容看,新一轮个税改革涉及范围广、亮点多,堪称1994年以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也将是百姓获益最大的一次改革,被业内视为对现有个人所得税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但在6月22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该修正案草案并未提请本次会议表决,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或将再审。

个税改革方案亮点颇多

财政部部长刘昆6月19日在全国人大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从说明的内容来看,此次个税改革主要有四大看点:一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二是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三是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四是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草案的重点有六个方面。而最让人关注的重点在三个方面。

其一是个税走向综合制。以往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大家最关心的是工薪所得税率调整以及免征额的调整。这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不仅对免征额和个人税率进行了调整,而且提出了将一部分所得综合在一起进行按年征收。可以说这是中国个人所得税走向现代意义上所得税的标志性事件。因此,个人所得税未来或将不再是工薪税。

其二是个人与家庭福利的纳入。此次改革方案提到了个人福利和家庭的问题,这是第一次在税制当中把家庭放在内。其中所提到的家庭扣除都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这是国家关心老百姓福利、关心群众生活改善的具体体现。个人与企业一样都有成本,在缴纳所得税时都有必要扣除。

其三是强调重点稽查。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面向千千万万个人的税种,因此,稽查特别重要。不同于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稽查需要通过单位和企业的代扣代缴,同时也需要有一定的威慑作用来促进大家自行申报。从这个层面来看,重点稽查,可能会对高收入阶层、重点行业进行部署。这在过去的个人所得税制调整当中是很少提及的。所以说,个税改革迈向综合税制,更加彰显社会公平。

尤其是“综合所得”,标志着我国个税制度将向综合税制迈出重要一步。这也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有关专家指出,综合所得,可以更加体现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可以有效化解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而提高起征点、扩税率级距、增专项扣除三项内容将释放减税红利,尤其是工薪阶层、中等收入群体获益明显。

个税提高起征点百姓得实惠

对个税提高起征点,即现行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其中扩税率级距,优化税率结构也是一大亮点。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拟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对经营所得,也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级距,其中,最高档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有关人士指出,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业内测算,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扣除2000元的情况下,现有税制需缴纳345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90元,降幅超过70%,如果加上专项扣除项,月入1万元者有可能免缴或仅缴纳少量个税。相比而言,本轮个税改革中提到的综合征收,其实是更切中痛点的举措。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以单一劳动者个人为纳税人,以不同收入来源为税基分类计征,分类扣除,并且不同类别的费用扣除不得相互结转。鉴于不同的劳动者收入来源的多元化程度不同,造成了一种后果,有的人整体收入高但缴税少,有的人缴税多但整体收入其实并不高,权责利出现了不匹配的情况。而实行个税综合征收,有助于减少乃至消除分类计征所造成的不公平,而税收的公平性甚至要比单纯考量起征点的高低更为关键。

当然,税收公平性的实现,关键看个税改革的落实情况,这需要一系列的配套举措。综合计征需要有对纳税者应税收入的多元“观照”,需要有对应扣费用的充分考量,需要有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强力支撑……拟议中的这轮个税改革,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征,并对纳税人收支进行综合考量,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虽“综合”程度仍有待提高,但无疑是我国个税制度向着理想中的综合税制迈出的扎实一步。这些更具实质性意义的改革措施才是本轮个税改革的最大看点。

个税改革是收入再分配重要手段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改变“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当然需要进一步提升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但是根本上需要从再分配方面实现国家的均衡发展。而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收入为征收对象,是再分配国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基于此,国家之所以会推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的草案,有分析认为有四方面原因,一是人民关心,二是国家重视,三是形势紧迫,四是酝酿已久。

首先,人民关心。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向老百姓直接征收的一个税种,要从老百姓的兜里掏钱。所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多寡、以何种形式在社会生活中出现,影响着老百姓的具体生活,大家非常关心。

其次,国家重视。“九五”以来,中国一直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改革的预期和方案。这个预期和方案在实现过程中经过了多轮次的讨论,国家对于这份改革方案是极为重视的。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到了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此次改革正是基于这一背景推出的。

从绝对数字来看,此次个税修改提高起征点并未带来巨大变化,与过去相比并没有显著降低大部分纳税人的税负压力。但是,如果再加上税收抵扣方面的政策,那么,此次税改所释放的红利,显然将远远超过历史上的任何一次。

再次,形势紧迫。这可以理解为两个层面。一方面,最近一些群体,特别是富裕人群偷逃税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家想知道,为何他们可以少缴税。另一方面,中国到了如今的发展阶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倘若沿用原来的税制,或将影响到经济转型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改善。因此,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着眼于解决深层次的发展问题。

最后,酝酿已久。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改革方案的酝酿过程,反复借鉴了先进国家的经验。从这个角度上讲,个税改革相对于其他一些税种,研究更充分、讨论更彻底。学术界甚至已经测算了一些相应的改革效应。因此,此次改革应该说是在各方面准备相对充分的情况下推出的。与之前历次修改相比,此次个税修改内容非常丰富,并非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征税理念和征税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当然,由于个人所得税改革面向个人,在改革的过程当中一定有非常多具体的问题,还有待不断调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个税改革,一方面,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增强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对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制裁,方能彰显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对于纳税人而言,在享受更加公平税制的同时,也应承担如实提供收入信息、依法申报、纳税的责任。当然,个税改革是长期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也就需要多方协同努力,共同配合。相信,随着个税改革的深入推进,定能释放出更多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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