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政府间事权与财权的合理划分
2018-03-31
西部金融 2017年10期
摘 要:本文通过对目前财税体制政府间事权与财权现状进行分析,关注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提出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间事权财权相匹配制度思路及方法。
关键词:财政;地方政府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10)-0046-04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方案》指出,要在保持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收入现状总体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调整目前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财权关系,“通过科学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以达到促进权利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政府间关系。
贾康(2007)、周琬、杜正艾(2011)、郑培(2012)从政府职能界定角度分析,认为我国目前存在上下级政府间职能划分不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职能划分不清楚等问题,由于政府职能界定不清,进而导致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支出责任没有明确细化,政府存在越位、缺位及错位现象,造成事权与财权不匹配,造成基层政府财力无法满足基层政府大量事权支出需要,不能完全履行提供公共物品的需求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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