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的监禁处遇与社会工作的嵌入式服务
——以J未成年人犯管教所为例
2018-03-31傅琦
社会工作 2018年1期
傅琦
一直以来,青少年都被隐喻为祖国的花朵。犯了罪的青少年似花朵正在凋零,格外令人惋惜和忧虑。如何预防与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更好地协助未成年犯进行改造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学界对未成年犯这一群体进行了广泛研究。有学者注重描述这个群体的整体图景。他们探讨未成年犯的总体特点(任海涛等,2016),比较未成年人犯罪特征的时代差异(路琦等,2015),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趋势(马治远,2017)。有学者关切微观层面的剖析。他们关注未成年犯的人格特点与心理健康状况(陈明,2013),对在押未成年犯的内隐攻击性进行研究(赵亮等,2016)。还有诸多学者就未成年犯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张丽丽,2013)、未成人违法犯罪的治理机制(张良驯,2015)等相关议题进行了研究。可以说,包括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在内的多门学科都对未成年犯这一群体有所关注。
近十几年来,随着社会工作在我国的不断发展,对社会工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未成年犯矫正问题中的作用与工作方法等问题的思考开始成为新的研究主题。不过,现有研究在讨论未成年犯的社会工作介入问题上仍存在一些局限。首先,从未成年犯的处遇角度来看,学者们普遍关注社区矫正中,未成年犯的社会工作介入问题。然而,社区矫正只是未成年犯的一种处遇方式,社会工作者如何为监禁处遇中的未成年犯开展服务这一问题的探讨尚不充分。其次,学者们对于在什么时间节点上介入监狱管理系统的问题也缺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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