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权不再任性
——对湖南省涟源市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的观察与思考
2018-03-30张乃仁
中国民政 2018年4期
◎ 本刊记者 耕 荒 张乃仁
前不久,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文件强调“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如何有效规范“微权力”、彻底根治“微腐败”?湖南省涟源市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加快推进,村级项目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越来越多,村干部滥用权力导致贪腐问题屡禁不止,频繁发生的农村“微腐败”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啃食着党和政府的执政根基。农村小微权力虽然不大,但是一头连着政策,一头连着群众,关乎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在这上面搞腐败,群众的痛感更直接、更强烈。为加强村级组织和村(社区)干部权力风险防控,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涟源市大胆探索“三步走”:
第一步,摸底调查。涟源市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为铲除村干部腐败滋生的土壤,由市纪委牵头就此展开了充分详实的调研论证工作。同年11月,涟源市委市政府决定从日常接待入手,在全市547个行政村实行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
第二步,试点先行。2017年3月,涟源市正式启动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确定在3个试点乡镇分别选取3-4个村进行试点;列出了与村民息息相关的27项村级“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完成村民代表会议、“两委”联席会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其他干部职责权限的界定;直面问题、精准发力,积极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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